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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文化建设与大众文化健康发展

日期: 2008-06-10 08:28 作者: 钟晓毅 来源:南方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大众文化健康发展是建设和谐文化的关键之一,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我们有信心,但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和谐文化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另一方面,我们又要承认文化的包容性、多样性与多层次性,在积极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坦然面对并欢迎通俗的市场化的文化活动,各种有益的文化成分,都应汇合于和谐文化建设的大局。

  大众文化作为新时期的一种文化形态,其中所产生的优势、便利和恶习可以说兼而有之,文化媚俗现象的问题也较为突出。但我们不能因为大众文化有媚俗化的现象,就把它视为洪水猛兽加以抵制,或者将婴儿和脏水一起抛弃,扼制其发展。而若一味地让其恶俗发展与膨胀,更是对文化的亵渎。一方面,不排斥大众文化的商业性,但我们的主流文化决不仅仅是以商业文化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更不等同于商业文化,和谐社会中的主流文化,它肯定是表现了人民积极健康、引人向上、催人奋进、充满活力、表达正义,代表了世道人心,表现了民族精神,具有普世价值和普遍意义的文化。

  大众文化应该有市场意识,但艺术家的操守、品格、艺术品位包括意识形态属性是不能作为商品出售的。一般来说,优秀的文化产品都是有市场的,但在市场条件下,恶意的、利益化的、不负责任的炒作也会模糊了公众和市场对优秀文化产品的认知。如果任其发展,长此以往,将会大大阻碍真正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和走向社会,甚至会遮蔽和埋没真正优秀的文化作品。大众文化的媚俗,在于过分迁就迎合观众,为了短期的商业效应,而不惜牺牲崇高和责任,而这种媚俗现象产生的原因应该说并不复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赢利与赚钱,第二是沽名钓誉,炒作多了,让人有洪水猛兽一下子来到面前的困惑。

  其实从更深的一层去分析,大众文化在实践功能上具有消解神圣、提倡个性、解放思想的作用,有利于培养人的乐观主义精神。大众文化娱乐活动的多样性也赋予了人们乐观向上的生活观念,使他们在娱乐中忘却烦恼,使他们的生活多样化。同时大众文化还为人们提供了各种文化娱乐形式、娱乐性活动空间,为人与人的交往沟通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对枯燥单调的生活也是一种改变,使人的精神生活更为顺畅,不平衡的心理情结得以疏通。因此在建设和谐文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采取辩证的态度,建设性地、批评性地促使其发展,以正确的价值方向引导大众文化,以高雅的文化示范大众文化。

  第一,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文化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如李长春同志所说的:我们所说的实际,就是今天中华民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伟大实践。我们所说的生活,就是今天亿万人民共同创造美好未来的奋斗历程;我们所说的群众,就是今天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创造自己新生活的人民群众,他们是文化表现和服务的主体,我们的大众文化应立足于此,为这个实际而写,为这个生活而歌,为我们的人民而奉献。

  第二,用好大众文化产业这张牌,广东在这方面已有不少成功的经验,创意、产业、流行文化的发展都让人刮目相看,起到了排头兵的作用。要更上一层楼,就要进一步明确大众文化产业的优势,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大众文化产业朝纵深的地带发展,以更积极的开放的心态,做大做强广东的大众文化产业,使广东成为全国大众文化产业的亮点,从而带动其他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要加强大众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解决大众文化建设中的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以此抑制大众文化媚俗现象。

  第三,加强大众文化体制的创新。创新是文化发展的灵魂,同时也是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大众文化产业要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在内容上不仅考虑大众的审美水平,而且更加关注人文精神和综合素质,精神性生存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和谐文化是通过知识体系、价值观念、思想信仰、行为规范,通过评价、言说、交往等方式教化社会成员,规范人的行为,保持社会认同,凝聚社会共识,以此去推进大众文化的健康发展,定当能使社会秩序井然、社会风气醇化、人与人关系融洽、人与自然共生共荣。

  (作者系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