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培训班研讨交流汇报——结合基层实际工作,谈谈如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农业信息中心 李红义
农业统计是农业部门的一项基础工作,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宏观决策和微观指导都离不开它,信息建立于真实的数据统计基础之上,而后才是信息的整理和发布,及其围绕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开展的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手段。讨论情况如下:
一、面临的问题
1.服务性尚欠,服务对象以政府决策为主。
当前,农业统计内容发布上,国家统计局和统计局所属调查队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全年统计数据,每年一次,时间滞后;生产监测数据统计服务对象以政府宏观决策为主。
2.准确性欠缺,分类信息统计不足。
农业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统计工作的根本要求,目前看,还相差甚远。如在生产信息上,种植意向调查和生产监测方面相对薄弱,特别是蔬菜类分类信息统计较难,统计周期和范围都相对模糊。
3.时效性滞后,有效利用不足。
就数据有效性而言,数据的统计及发布时间严重滞后,需要更多的工作方法改进和新技术手段的应用,以达到及时有效目的。目前统计工作方式更多是沿袭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侧重事后统计,时效性明显落后实际需要。由于体制设计及制度保障欠缺,农业部门不能有效组织和开展,难以及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影响农业工作正常决策。
4.宏观性不足,不利于把握全局。
异地调拨、进出口贸易、地区性生产需求总量对比等方面不足,不能提供利于生产和市场信息的判断,需要注重此方面的市场研判,并提供相关趋势性信息。
5.权威性不够,缺乏主渠道发布。
数据统计必须建立在一系列规范、科学及透明的基础之上,尤其是农业生产相对复杂,统计工作要求更加严谨和细致,如果缺乏统计基础支撑,数据的权威性就将大打折扣。同样,统计数据及统计过程信息需要通过固定的部门、人及媒介来公布,巩固其权威性,建立可信窗口。
6.无法可依,缺乏制度保障。
市场经济下,整个生产、供给、销售等过程都是由市场来调节的,这种调节集中体现在产品供求的不断变动上,这些供求又成为新的决策的依据,由此便产生了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得变化成为可能,而且还保证所要求的变化确实能够不断地发生,所以各市场参与主体必须不断地反馈市场的这种易变性信息,确保信息的通畅和有效,这需要有效的制度来进行保障,维护各环节的有效运行。
7.部门职责不清,相互交叉。
由于数据来源渠道较多,统计方法、方式有时存在偏差,这使得在进行数据统计时,容易造成数据结果不同,主观上形成混淆。部门间应加强统计协调力度,促进彼此间的协作与交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和资源共享,客观真实反映农业生产和经济情况服务。细化和规范农业核算资料来源,努力提高农业核算数据与相关统计数据的匹配性,力求做到数据之间相互协调印证,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
8.发布口径不统一,发布渠道相对较少。
统计部门、农业部门在农业生产活动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全统一,统计方式、方法有差异。发布时间、渠道没有统一的规范。一是数据应用上,未分清主次或具体应用层面,数据使用存在随意性;二是对外发布上,未经求证或确定指定发布人员,将单方面统计数据对外公布,造成不统一,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同时,最终数据结果应该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发布,利于外界知晓和使用。
9.部门协作不够,缺乏互通认证。
数据来源广泛,这对于农业统计来讲是件好事,能够更加准确无误的反应农业方面的情况,对农业统计工作无疑提供了方便可靠的依据。问题是各部门如何建立有效的互通方式进行工作促进,促使农业统计全面真实的反映农业实际情况,做到互相配合、互相协调,做到数出一门。
二、工作建议
农业统计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于三农。从农业统计工作实践体验角度看,尽管农业统计对象复杂,工作开展面临诸多阻碍,但工作体系及职责、义务的明确才是工作开展的困难所在,缺乏体系建设、制度保障,工作难上加难。为此我们有如下几点建议:
1.尽快推动信息立法,做到有法可依。
首要职责就是抓好生产、市场信息分类、采集与发布、法律规范的制定。一是明确部门间职责,如统计局、农委各自责任范围,包括信息统计规范及发布程序等;二是部门内部各级单位间职责、义务,包括报送职责,落实统计、发布的任务范围,各司其责;三是报送主体,明确任务职责及义务相关,各市场单位主体、生产单位等,凡享受政府服务的农民和农业单位,都有义务向政府提供农产品产、销信息;四是参与主体的统一协调,如各职能单位间的互通制度、媒体合作及发布工作制度。从信息资源采集到发布都进行立法管理,不断完善,形成固定体系。
2.加强信息体系建设,健全机构、人员队伍。
健全市县机构体系,落实市、县机构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由专人负责。可以考虑乡级信息员补充或服务站点的建立,保证行政村有信息员或将村级纳入到信息服务体系中去,保证信息服务链条的延伸。
3.强化生产信息统计,开发多元化应用手段。
一是建立生产数据人工采集系统,首先由村长担当统计员,基于手机建立一个生产信息采集平台;其次以乡为单位建立基点直通户信息采集系统,作为村长采集数据的补充。
二是引进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利用遥感、航拍等辅助手段,完善数据监测源,作为一种辅助手段来促进工作,并基于GIS建立生产信息发布窗口,增强数据发布的即时性和直观性。
三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公共平台,形成宏观决策、微观指导的可靠性信息资源支撑,对决策者,甚至农民都是一个交互平台,更是一个利益相关体。同时兼顾可操作性和多角度性,所有使用者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服务窗口。
四是建立协同机制,考虑和农民较相关的事件结合,如合作医疗、农业补贴等,建立统一识别身份。利用公共平台,要求农户登陆报送自身生产情况,并随时调节、修改自己业已输入进去的数据,这个数据在农户端可以不断变化。
4.强化市场信息监测,掌握市场动态。
一是健全市场信息监测体系,根据预设的监测指标体系内容,结合采集规范完成综合信息采集;二是建立农产品价格数据仓库,并实现共享;三是做好数据分析,服务生产决策;四是突出市场监测预警的主导地位,服务生产。
5.改进工作方法,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如何做到工作全覆盖,做到细微改变来推进全局工作的变化,如:为了使统计数据更加真实可靠,制定一套统计工作审核与评估制度,要对村级统计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对村级农业统计台帐、农业报表进行检查与指导,并要求村负责统计工作领导对上报的统计数据把关,做到保质保量,提高村级统计人员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关键在于考核、激励机制。
6.其他途径的利用。
作为必要工作的补充,可以针对不同的目标,不同的产业信息,通过不同的办法来展开、实现,利用商业合作的方式寻求新突破,比如农资店、屠宰点、育种站等农村中转点。
也可以划定较大规模种养殖区域作为重点跟踪,以点带面来进行异动的发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