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城市化及住房问题建言
农民工的城市化就是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变成市民的过程。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都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民转移进城,这为推动农民工城市化创造了条件。农民工城市化应该是下一阶段城镇化的重点,特别是在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主体的情况下,解决农民工的市民身份问题已成为越来越紧迫的任务。为此,要以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和加快农民工城市化为主线,积极协调、丰富和完善城市改革政策和新农村建设政策,加快城乡统筹。
城镇化的重点是加快推进农民工城市化
中央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动城镇化方略是十分正确的。如果前30年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主要依靠工业化的话,那么今后发展的动力将主要依靠城镇化。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人均GDP已达3000美元大关,这个阶段也正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阶段,我们应顺应历史趋势,积极引导城镇化的发展。但是,我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社会保障水平低等几个制约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因素没有根本改变,超量人口供给和就业岗位不足、社会保障资源短缺的矛盾仍然突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还可能加剧这一矛盾。如何做到既积极又稳妥?或者说积极稳妥城镇化的突破口在哪里?我认为加速实现农民工的城市化应该是未来10年城镇化的重点。因为:
现有农民工留城不会造成很大的就业冲击 2009年外出从业六个月以上的农民工已达到1.5亿人,其中80%在县城以上城市就业。这部分农民工基本上都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他们从事的大多是技术含量低的体力活,一般具有城市户口的居民或大学毕业生不愿为之,因此,将这部分农民工留在城市不会给现有的城市居民造成很大的就业压力,也不会推高城市失业率。
多数农民工已经积累了在城市生存的经验,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 在1.5亿外出农民工中,90%以上外出从业累计时间在1年以上;80%外出累计时间在3年以上;外出从业5年以上的超过60%;他们经过多年的洗礼和大浪淘沙,积累了丰富的城市生活经验。他们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无需担心这部分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能力。
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主体,他们期待实现自己的城市梦 目前1.5亿外出农民工中将近60%(大约9000万人)是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年轻、文化素质高。值得注意的是,接近90%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从事过一天农业生产活动。新生代农民工挣的少、花的多、消费倾向较高。新生代农民工经常横向比较,与城市同龄人比,即使现在的日子比过去好,只要自己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心里总是充满不平衡和被歧视的感觉,希望改变城市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另外,他们出生时没有得到土地,基本没有做过农活,也不懂或不屑于干农活,不愿意再回农村,对留在城市充满期待。新生代农民工返乡率较低,即使暂时返回也很快又回到了城市,继续追寻自己的城市梦。
农民工城市化有利于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我国是城乡二元结构非常典型的国家,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实际上走了一条与国际上一般劳动力迁移过程完全不一样的道路,即有流动无迁移或迁移很少,劳动力流动的过程是分割的。这既造成了经济行为的短期化,压抑了城市化的发展,也不利于城乡生产要求的合理流动和配置,不利于传统农业的改造。
农民工城市化的难点是住房问题
如何推进农民工城市化?首先想到的就是改革户口制度。目前一些小城市已经放开了户口的限制,农民进城落户也很容易,但农民工异地落户的还是少数,主要是因为在当地买不起住房。一些城市把户口与住房联系在一起,只有农民工买了房子,才能获得当地户口。可见,户口问题对农民工城市化虽然仍是很重要的限制因素,但不是最难的障碍,最大的困难是住房。
困难之一:农民工收入低无力买房。困难之二:农民工被排除在经济适用房之外。农民工周转房的理想选择是廉租房。如何解决我国城市农民工的住房问题?首先,必须正视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迁移的现实,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考虑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要从制度上和规划上考虑流动人口的住房安排。其次,要正视农民工的低收入特点,正视商品房市场的外部性,从“可得性、可承受性和可复制性”原则出发,规划和建设农民工简易住房。第三,要运用政府支持、市场融资和农民工集资等多种手段大量建造经济适用房。第四,最重要的是政府要大力建设廉租房。大部分农民工没有足够的机会和实力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租房来解决安居问题。
以促进农民工城市化为目标的城乡统筹政策
今后要在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加快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和城镇化问题;在政策布局上,紧紧围绕加快农民工城市化这一主线,统筹城乡改革与发展。
积极稳妥地改革城乡分割的户口管理制度,清除劳动力迁移的制度性障碍 改革的难点是剥离户口制度背后的城市偏向性的各种福利制度,鉴于我国人口多的国情,户口放开需要分步实施。先放松中小城市的户口管理,然后逐步放开大城市对农民工户口的限制,争取把在当地务工1年以上具有相对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分期分批地转为市民。
建立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农民工社保与当地居民社保接轨 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低交费、低水平、广覆盖、可接转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令人欣慰的是中央已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农民工社保的转续,为农民工的迁移创造了条件。但这不是问题的终结,要继续推动农民工社保与当地城市居民社保接轨,逐步享受市民待遇。
改革城市用工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农民工就业歧视现象非常严重,这严重阻碍了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和市场竞争。因此,各地要加快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培育和建设,创新用工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同时,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力度 首先,政府要把小城镇发展作为一项大的战略纳入国家和各地发展规划;其次,要以县城、中心镇和乡镇企业发展的集中地为依托,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三是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建立可持续的小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和管理体制。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大对现有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的培训力度,用十年的时间培养出一代有文化有技术的新人 实际研究证明,农村劳动力外出的可能性、收入水平和留城的概率与文化水平成正比。因此,政府有责任加大教育投资的力度:首先要高度重视对35岁以下青年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其次要对农村学龄儿童实行强制性9年制义务教育,鼓励完成高中教育。三是鼓励输出地和输入地共同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的人力资本。
因地制宜地做好村镇发展规划,允许农民到就近的集镇建房 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借村庄整治为名,大拆大建,强迫农民集中居住。另一种倾向是放任农民自行建房。这虽然不违背农民意愿,但也不负责任。有些农民工用多年打工的积蓄建了一栋新房,但由于位置不好,不能方便地用上电或自来水,结果生活质量并没有明显改善;有些农民工房子建成后,就没有时间好好地享受过,一年中多数时间在城里住窝棚,只有节日才能回家居住,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浪费。因此,对农民建房也要给予正确引导。房屋问题是一个大问题,既涉及农民收入和消费,又涉及到城镇化和经济增长,需要城乡通盘考虑。(作者系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副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