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保护耕地,就是保护生存权
“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耕地保护的坚定态度,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存权!
耕地数量下滑趋势必须遏制
据相关数据表明,当前我国人口在以千分之八的年增长率继续增加,而耕地面积却以每年千分之三的速度在逐年减少。现阶段,我国每年正常占用的农村土地达到400多万亩,其中,耕地所占的比例约达200多万亩,年均100多万农民失去耕地。
代表们认为,尽管政府加强了宏观调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耕地数量迅速下滑的趋势得到遏制,耕地面积有所回升。但是,靠非法占用耕地生财的潜在不良需求仍然存在。
广东团的代表认为,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在流转中,集体组织流转的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私下违法流转等情况仍普遍存在,造成流转耕地被掠夺性经营,甚至改变耕地原有性质。这种种错误的用地观念和粗放的用地方式,导致我国本来就紧缺的耕地资源流失更为严重。
“预计到2020年,中国人口有可能达到16个亿,从目前农业生产和技术水平来看,只有保持18亿亩耕地才能实现粮食自给。”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国土资源厅长黄方方不无担心地说。
用总体规划守住每个地区底线
一方面,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一定的土地空间作保障,另一方面,有限的耕地资源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这种需求。对于这种矛盾,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监察厅副厅长武鸿麟说:“征地程序应该法制化。土地可征可不征的坚决不征,不能征的严厉禁止,用于公益性必须征用的应合法合理,严格依照当地政府制定的耕地使用总体规划,守住每个地区自己的底线。”
浙江绍兴是耕地使用总体规划的实践者,也是潜在的受益者。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绍兴市委书记王永昌深有体会地说:“2006年,绍兴全市只剩下47万亩耕地可用于二三产业和城市建设。按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47万亩耕地要用14年。但是,如果没有总体规划的话,绍兴市5年后将无地可用!”
制定规划是对征地行为进行方向调节和制约,要从根本上减少占用耕地,还要靠增加土地供给。“土地征用后,应加强对废弃地、滩涂地等非耕地的整理开发,做到‘征用多少耕地,补偿多少耕地’。”武鸿麟强调。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长王松林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十五’期间,浙江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围垦造地,新增耕地207万亩,扣除同期各类建设占用耕地181万亩,还增加耕地26万亩。”
对于如何预防违法占地行为,代表们一致认为,应严格遵循审批制度和程序,从把好源头规划关开始,执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把上对下的制约,下对上的监督落到实处,一旦违法,严惩不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郑粉莉代表直言不讳:“目前,部分地区存在执法不严、违法成本过低的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她强调,要想守住18亿亩的底线,关键还要靠调动农民和村级组织从内心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不能失地又失业“对于失地农民,应考虑给其最大比例的补偿。不同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同,补偿也应具有多种形式,如货币、房屋、其他生产资料等等。”武鸿麟代表说,“补偿应该让农民失地后生产生活水平比失地前高,要让农民从失地中‘发点小财’,形成一定数量的原始积累。”武鸿麟代表同时强调,政府获得的土地收益还应主要用于农村建设,回报失地农民。
郑粉莉代表认为,对农民的补偿不能一次性结束,应该让农民多次受益。“比如修高速公路,可以让农民以被征用的土地入股,使农民每年都能从中分红。这是解决失地农民今后生产生活所需资金的有效途径之一。”
武鸿麟代表还对目前的土地征用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应尽快实施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改革,区分征、占土地的用途,明晰征地的规划、程序、方式、责任追究、成本补偿、受益方等等。公益性用地必须提高征占用地补偿标准,商业性用地必须引入市场机制,使土地所有者和经营者都能得到最大的实惠。
不少代表认为,给予失地农民补偿后不能就此结束,还应从生活的角度帮助农民就业。全国人大代表、湖北黄石劲牌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少勋说:“很多农民除了种田没有其他技术,失地后什么也干不了。因此,政府必须对他们进行相关培训,帮他们实现转岗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