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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高农牧民收入———访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

日期: 2007-03-16 09:11 作者: 冯建伟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新疆是一个农牧业大区,农村人口占到60%以上。加强‘三农’工作,增加农牧民收入,改变新疆边远地区贫困落后面貌,提高当地农牧民的生活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代表说,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政府的关怀支持下,新疆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各族人民在吃、住、行、教、医等方面得到实惠越来越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20元,增长14.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42元,增长10.5%,净增260元,连续三年超过200元。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代表说: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我们将紧紧围绕农牧民增收,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力推进棉花、粮食、林果、畜牧四大基地建设,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扶持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优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和精深加工,形成北疆以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南疆以特色林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产业区。

  二是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南疆贫困地区低收入农牧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从今年起新疆采取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改变新疆南部和田、喀什、克州等地区贫困落后面貌,提高当地农牧民的生活水平。

  三是强化农牧民技能培训,积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开拓农民增收空间。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服务业,努力把旅游业发展成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不断提升新疆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努力实施牧民培训转移工程,引导农民到城镇就业和从事农村二三产业,实现多渠道、多元化增加收入。

  四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加快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投入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和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