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兴国城乡共进—— 代表委员畅谈新农村建设
今年的“两会”圆满结束了,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战略举措的实施,必将推动我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逐步走上工农城乡协调发展的道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新农村建设这个伟大工程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应突出抓好这项工作的难点与重点,使其能够顺利推进。
投入:“造血”比“输血”更重要
中央决定增加财政支农力度,许多代表委员为之拍手叫好,更有代表表示,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的支出增长率虽然比上年有增加,但远远低于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率,难以充分体现“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的战略部署,希望中央继续增加投入。但是东部地区的代表却冷静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保持外部的活力,更要注重启发内在动力;既要注意给其“输血”,更要启动其自我“造血”功能。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江苏代表武继军说,他们作为南京首富村对口帮扶经济落后村就是采取了吸引资金入股、领办企业等办法,启动落后村的“造血”功能,共同走上富裕路。规划:要科学合理因地制宜今年的“一号文件”将村庄规划正式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范畴,提出要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许多代表委员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不仅仅是资金,还必须首先有一个合法、合理和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村庄规划;在乡村规划的指导下,统筹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共资金,解决当前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严重短缺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钱月宝也认同地说,现在,各级政府都在努力增加对农村的投入,特别是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过,投入不一定在于多,而在于按乡村规划去投入。当前,应当投入到那些已经投入了的项目上,让它们发挥效力。全国人大代表刘嘉坤说, 新农村建设规划先行,不仅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实行城乡统一规划,考虑农村城镇化建设发展格局,而且还要站在农村自然和文化发展脉络的角度,尊重农村的实际和特点,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把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生态建设相结合,应讲究依山傍水、依山就势地建设农民新居。
建设: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在谈到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很多代表委员都在强调一点:“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特别强调了“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防止一哄而起”。新农村是农民的新农村,要靠农民去建设,要靠农民去发展,要让农民能够在这里安居乐业。只有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才能切实保证在新农村建设中,9 亿农民能够享受到实际的好处,新农村建设不会走样变形成为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说,把农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使建设新农村的过程成为农民群众参与发展、共享成果、实现价值的过程。应代明代表提出,在新农村建设时,应从规划的起步就让农民知道,请农民参与,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听取和尊重农民意愿。
来自江苏的季建业代表强调,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要承担农村公共品投入,而不是大包大揽,农民自己的事情要靠农民投资投劳来完成。投什么,怎么投,都要尽可能让农民自己来决定。要让农民得实惠,为他们增加更多的投资、创业、发展机会,唤醒他们为自己自身利益而奋斗的热情。
教育:既患“寡”也患“不均”
“两会”前夕,《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份议案推动了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历史性变革。在今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抱着对教育事业的高度热情建言献策。草案中有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应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府要在义务教育中承担更大的责任。”济南大学副校长张承芬委员提出,全国农村税费制度已经进行了重大改革,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农业税取消后,县级政府筹措教育经费的能力大大削弱,其中教师工资又占了县财政的相当大比例。如果教师工资由中央和省财政分担一部分,将会大大减轻贫困县县级财政压力,激发各级政府对农村教育投入的积极性。
采访中,有代表认为,在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投入中,其实也存在“马太效应”,像有些省市地县的重点中学、中心小学已经够有钱了,可是,每年各种财政拨款、社会赞助依然往那里跑,而西部农村的中小学却举步维艰,没有公用经费,教师开支困难。为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建议,在我国,教育投入既患“寡”也患“不均”,因此,政府不仅要增加对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更重要的还要保证财政公平。
文化:传承与创新并重
文化的核心是精神,是价值观。文化对社会的发展,提供凝聚、整合、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在广大农村保持着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根脉,因此,建设新农村,要保护好民间文化,这攸关着最终实现的新农村的精神内涵与文化主体。冯骥才委员说,“农村的文化包括各类民俗、民族语言、生活民居、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曲艺等等。可以说,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在农村。鉴于20 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城市大规模现代化改造中,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对城市历史文化造成的破坏已不可挽回;这一次,在新农村建设起步之时,应以全面的科学的协调的发展观,两个文明一起抓。将文化遗产的保护,率先列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段成桂委员说,“对于一些群落文化、群落建筑,应加大保护力度,对这些群落中的一些传统风俗和民间工艺要加以保留和扶持,要保持少数民族区域文化的稳定,保住少数民族群体不流散,只有解决好特殊群体的稳定性,才能留住整体性的文化,留住这种文化的原生环境。各级政府要把保护地区文化资源作为文化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作为公益事业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