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旧债务卸下历史包袱——访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农委主任王守臣
“现在各地都在建设新农村,大量资金都要往农村投,讨债要债的事情会越来越多,如果不及早解决乡村债务问题,势必会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农委主任王守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家应当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乡村债务的化解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卸下历史包袱。”
王守臣介绍,吉林全省乡镇背负的债务达35亿元,村级债务总额超过100亿元。过去乡镇财政有农业税收,每年可以还一点,掩盖了债务危机。免征农业税后,主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乡镇财政状况恶化,债务问题便彻底地暴露出来,严重影响了基层干群关系以及各项事业的开展。
王守臣说,这些债务都是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起不断累计而来的,有的是因为开办乡镇企业欠下的债,有的是为了应付各种达标活动,还有的是过去交农业税、“三提五统”时欠下的高利贷,利滚利欠的债就越来越多。很多债务因为时间久远,人事变迁,都已经成了“空债”“死债”,根本无法偿还。旧的债务关系,常常又会导致新的债务关系的发生,时间越拖越久,事情也越复杂、矛盾越来越多,必须及早处理。
王守臣代表告诉记者,吉林省一直在积极尝试化解乡村不良债务,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陆续采取了多种办法,形成了一个大体的思路。比如一些三角债问题,可以先把债务关系拉直,化解成一对一的关系再来处理;有些高息贷款,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来减息、化息;由于政策原因导致的债务,国家该免就免;还可以尝试参照国企化债的方法来化解。解决这些问题不能操之过急,但是国家应当及早动手,通过一些试点来逐步推进,先解决一些容易的再解决难的,最后形成统一的政策,定下一个化债的时限,再大面积铺开。“应该说,具体的办法已经有了,关键看国家处理这个问题的决心和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