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建设新农村不应搞“样板”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繁重的长期任务,也是我国发展史上一件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中央明确要求,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据报道,某地准备投入逾亿元资金,把靠近中心城市的一个县作为建设新农村的试点。无独有偶,有一些市县的领导在落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时,也有意选取那些距离城市不远的郊区乡镇,或者交通便利、发展现状较好的村屯,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支持,要将其打造成新农村建设的“样板”。这种用特殊帮扶及外力堆起来的“花瓶”,有多少普遍推广的价值?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直面客观现实,现在的城乡差距短期内还难以弥合。除了经济收入差距之外,在诸如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政府提供的公共品方面,农村和城市之间还存在着较深的鸿沟。现在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宗旨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这种发展差距,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公平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眼下最迫切最紧要的发展方向是加快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而不是大搞特搞对改善农村基本面貌无足轻重的“样板”。
新农村建设,中央要求一定要讲实效,而不是追求形式主义。农村与城市相比,落后的方面很多,到底先从哪方面入手,要有个轻重缓急,要从农民最希望、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那些生产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入手。
有些地方提出建设农村的小社区,把一些村合并到一起,难免要涉及农民搬家、老房子拆掉建新房。暂且不论现时有没有这样的经济条件,也不问农民会不会因此受到财产方面的损失,即便有坚实的经济支撑,也不能搞一刀切。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只有农民自己才最知道自己迫切需要什么。立足目前农村的实际,就应该从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入手,时时处处体现农村的特点,保留农村悠久的反映民族特色的优良传统,而不要总是拿城市的东西来生搬硬套。先搞哪些,后搞哪些,怎样规划,如何布局,要和农民进行充分的协商,而不能靠强迫命令的办法。不能搞包办代替,而是要引导扶持。要切记村庄是农民四季劳作和日常居住的家园,村庄的规划、整治和建设,只有真正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并给农民带来实惠,才能受到农民的欢迎。(陈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