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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热议科技兴农

日期: 2005-03-16 14:51 作者: 曹茸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在今年两会4508份政协提案中,关注“三农”问题的提案所占比重最大,而在千余份涉农提案中,“科技兴农”是委员们最经常提到的话题,也是委员们最急迫的希望。

  “所谓科技兴农,主要应包括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科技推广两个部分。农业科学研究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科技成果,农业科技推广则是将科技成果传递给农民,应用于生产。”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委员指出。

  制定《农业科技促进法》保障农业科研水平

  现状:目前,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规献率只有45%,距世界先进水平还差20个百分点以上,而且提高速度很慢。

  农业生产由于受自然因素的强烈影响,因而具有很强的地域性,试图靠引进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是完全不可能的。然而,面对我国农业科研潜力不足的状况,四川省农科院李仁霖委员提出,应制定《农业科技促进法》以明确农业科研的公益性特点,用法律来保障政府对农业科研开发、农技推广等方面的稳定投入。

  李仁霖委员说:“《农业科技促进法》强调的是农业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目前农民最需要的就是好品种,只有品种有了保证,粮食增产、农产品质优才有保证。而这个好的品种就是建立在农业科研不断创新的基础上。长远来讲,就是在育种上要有新突破,现在每年都有许多新品种涌现,但是在育种材料———质源上却仍很单一。比如,我们的杂交水稻研究,从袁隆平发明到推广到80%用了20多年,而这20年来几乎没有大的突破。”

  组建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

  现状:在目前众多科研院所、研究机构面临体制改革,纷纷转企的压力下,部分中央级的农业科研单位急于与市场接轨,造成农业基础研究薄弱,后劲不足。而地方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力不强,无法满足当地农业产业化的需要。

  “在农业科技创新上,首先应该明确,中央级的科研单位应立足于搞基础研究,”广东珠海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程萍委员说,“因为这种基础性的研究是最根本的,具有前瞻性。在我国,这项工作不可能像国外一样依靠大的企业来完成,因为农业技术具有公共性、公益性的特点,比如气候的研究等,企业的商业投入不具有可预见的稳定性。同时,地方科研院所也不适合承担这项工作,毕竟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农业差异性极大,在本地适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未见得在全国都适用,地方性的科研院所不具有统筹全局的能力。”

  “为了发挥地方性的农业科研特色,国家可以组建区域性的科技创新中心。因为当地的科研机构最了解当地的环境,最能贴近农民,最清楚农业产业化的实际。因此,区域性的科研机构应积极从事科研成果的转化,引导当地的产业化建设,负责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实际问题,发展‘短平快’的应用型研究。”程萍委员说。

  把国家四级农业推广体系做强做精

  现状:目前,在试验田中,我国的高产水稻可以达到800公斤/亩,然而大面积的推广却只有300公斤/亩的水平。传统农业技术仍以50%以上的份额支撑着农业生产,有些问世了几十年的技术农民还无法完全掌握,农技推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根据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水平,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政府的农业技术推广系统仍然是推广工作的主渠道,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长期从事基层农技推广研究的李惠珍委员说,“因此最重要的是对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站系统的完善和改革。应由国家财政拨款组建中央、省(市、自治区)、市(地、州)、县(旗、自治县、区)4级公益性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剥离其生产经营部分,并且将乡镇一级的农技站收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县农技中心的派出机构。为了将这支队伍做强做精,各县可以根据需要,按农业区域的分布,集中设立四五个农技站负责全县的农技推广工作。”

  “可以说,国家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需要财政的大量投入,国家应争取尽快使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资金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即大约在5年内把国家的农业技术推广投入从占国内农业总产值0.3%左右增加到0.6%,在10年内增加到1%。”李惠珍委员殷切地希望着。

  发挥龙头企业科技带动作用

  现状:近几年,在我国东部沿海的某些发达地区,部分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产业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带农户的作用,这类企业的科技覆盖面积大约已占到20%~50%,成为了科技兴农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我国,民间的科技推广渠道在沿海地区发展的不错,虽然不能取代国家的推广主渠道,但也需要积极培育,这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中国农科院黄鸿翔委员说,“我去过很多省份调研,见过许多成功的例子。在山东,一些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初级阶段采用公司+农户的模式,近些年,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特别是那些外向型的农业地区,迅速发展起了企业向农民租赁土地,农民在企业打工的形式。这样,企业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要求,将科技传授给农民,不仅农民的科技水平得以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和数量也都有了保证。这类企业通常都拥有自己的科技队伍,而且还会主动取得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支持。在山东,这类企业的科技覆盖面积已经占到50%左右,经济作物大部分覆盖了。由此看来,民间的科技推广力量不可忽视。”

  科技是一种长远而持久的力量,科技兴农不同于简单的给予农民钱和物,“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只有将更好的技术传授给农民,我们才不必担忧农民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