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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中央应全部承担农村教师工资

日期: 2005-03-14 09:43 作者: 孟娜 代群 陈二厚 来源:新华网 【字体: 打印本页

  教育总体投入不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拖欠,义务教育投资体制不公平……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建议,应该由中央全部承担农村教师工资,尽快缓解城乡教育投入不公的顽症。

  中国目前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农村义务教育靠中央和省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和县级财力支撑。但是,目前县域经济不发达,地方财政匮乏,义务教育欠账现象突出,许多农村教师的工资被拖欠。另外,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中国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不公平。以2002年的数据为例:全社会的各项教育投资是5800多亿元,其中用在城市的占77%,而城市人口占总人口不到40%;占总人口数60%以上的农村人口只获得23%的教育投资。

  胡平平说,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很小的教育投入,又在城乡和区域之间的分配很不平衡,从而减少了社会底层的受教育和培训机会。她建议要建立“以中央为主”而不是“以县为主”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使城乡义务教育得到均衡的发展。

  她说,要按照“谁出台政策,谁承担经费”的原则,全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的国标工资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全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约700万人,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03年全国中小学教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293元计算,全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每年大约需要950亿元。如果每人每年年薪按照1万元计算,全国农村中小学职工工资约需700亿元。

  胡平平说,950亿元占2003年中央本级财政收入12465亿元的7.4%。700亿元占5.6%。中央财政只要调整支出结构,每年可控财力的增量部分用于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已经绰绰有余。这700亿至900多亿元投入到农村义务教育之后,将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农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推动社会经济的统筹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