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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支持“三农”

日期: 2005-03-10 14:22 作者: 李丽颖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3月9日下午,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就财政和税收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如何发挥财政、税收在促进“三农”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成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150亿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今年中央财政拿出150亿元,采取“三奖一补”的办法,来帮助缓解县、乡的财政困难。这一政策如何具体落实实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做出了解释。
  金人庆指出,县、乡是中国行政运转的最基层的单位。因为历史和现实等很多复杂的原因,也包含体制、机制的不同影响,现在确实有一部分地区的县、乡,特别是中西部和粮食主产区的县乡,出现财权和事权不相匹配,财权是向上收的,事权是下划的,造成了基层财政运转的困难。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怎么样调动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来探索一种激励约束机制,既加大输血,更加大造血,能够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县乡财政困难得到明显的改善。这对于巩固基层的政权,提高我们的执政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构筑和谐社会,都有重大的意义。根据这么一个思想,中央财政从今年开始,拿出150亿元,采取“三奖一补”的办法,来帮助缓解县、乡的财政困难。
  金人庆解释,所谓“三奖一补”,第一个“奖”是对那些困难的县,今后新增的财政税收收入以及上一级财政部门加大对这些县乡转移支付的财政收入,中央财政要给予奖励。这就叫做加法,做大分子。第二个“奖”,是鼓励县乡进行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的改革,凡是做得好的,中央财政也要给予奖励,逐步改变现在食之者众、生之者寡,这叫做减法,做小分母。第三个“奖”,对于粮食主产地区的县,为了鼓励其稳定粮食生产,增加粮食生产,也给予必要的奖励,调动地方政府种粮的积极性。所谓“一补”,就是对过去工作做得好的,我们也根据工作的业绩给予补贴,这样使老实人不吃亏。
  明年免征农业税总额近800亿明年我国将全部免征农业税。金人庆说,农业税,除了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全部都要取消。这三个税种加起来的税收大约将近800亿元。减少的税收收入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一定的分担比例体制来共同承担,80%左右是由中央财政来承担,20%左右是由有关的省按照一定的政策承担,主要是东部地区。中央和地方财政都全额保证将减少的这块收入转移支付给县乡。
  税收杠杆支持城乡协调发展谢旭人说,国家运用税收政策杠杆,来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城乡协调发展。这些年来,财政、税务部门根据中央安排,实施了西部大开发的财政税收政策,实施了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政策,就是来进一步促进地区之间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地扩大农业税减免的范围,已经取消了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一些地区取消了农业税,这就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