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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去年人均纯收入达6119元 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主要支撑

日期: 2010-02-02 00:00 作者: 王亚楠 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2月1日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获悉,根据其对全省4200个农户的抽样调查推算, 2009年,山东农民人均纯收入达 6119元,同比增加 477元,增长8.5% 。

  去年,我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1 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强化支农惠农政策,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调查显示,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点。 2009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 2497元,同比增加 233 元,增长10.3%。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纯收入的40.8% ,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更达到 48.8%。

  具体分析农民工资性收入的来源,有两个特点非常突出:一是农民在本乡务工所得劳务收入贡献最大,人均1418 元,占工资性收入总额的56.8% ;二是农民外出从业收入增速最快,人均 795 元,增长14.7% ,高出人均纯收入 6.2个百分点。

  农民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回升,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民工就业形势的好转。去年,我省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大力扶持企业发展,经济回升势头显著增强。 随着多数企业逐步走出生产困境,市场信心恢复,经济活跃程度提高,农民工就业形势发生了积极变化。

  经济增长带动了农民工外出就业逐季回升。 在扩内需、 保增长、促民生一系列重大措施推动下,一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陆续开工建设,新增就业岗位空间巨大。 2009年,外出农民工总规模达到 890万人,同比增加 25 万人,增长2.9% 。

  外出农民工数量逐季增加,二季度比一季度净增加 71万人,三季度又比上半年净增加了9 万人,四季度比前三季度净增 14万人。农民人均外出打工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增速下滑幅度最小,仅比上年回落了 3.3个百分点。

  随着一系列刺激经济政策效应的显现,农村公共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旅游业加快发展,县、乡(镇)企业、非公经济组织也成为农民工转移就业的重要渠道。 2009 年,在当地区域从事非农行业农民工总规模达到 1219万人,同比增加37 万人,占农民工总规模的57.8% ,农民工就地创就业势头良好。

  此外,农民工从业时间、工资标准都有明显增加。 2009年,农民工平均从业时间为 8.1 个月,比上年延长 0.3 个月,平均每月务工总收入人均达1259元,增长5.9%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