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野生动物驯繁成为增收新路
云南省昌宁县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既满足了市场需求,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发展了野外种群数量,又拓展了山区群众致富空间。
昌宁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各种野生动物的市场需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矛盾较为突出,一些违法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事件时有发生。为减缓市场需求对野外种群的压力,该县积极贯彻落实“山上野外全面禁猎,上下依法鼓励驯养”的方针,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资源满足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初步形成了“山上严管,上下搞活”的良好局面,使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目前县内已在温泉、勐统、湾甸等乡镇建立了5家取得合法资质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养殖的动物种类有蓝孔雀、野猪、绿头鸭、中华竹鼠、非洲鸵鸟、七彩山鸡、珍珠鸡等,都是当地和省内外大中城市市场需求大的野生动物,均已达到一定规模,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产品行销省内外大中城市,在当地起到重要的示范带作用,成为山区农民增收的又一条希望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