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转移性财产性收入成农民增收有力补充
日前,从大港区统计部门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大港区农民家庭转移性财产性收入人均达755.4元,同比增长69%,占现金收入的9.5%,此项收入在去年高起点的基础上保持了较快增长,并成为农民增收的有力补充。
据有关人士分析介绍,农村转移性财产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补充的主要原因为,首先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把手中的资金参与到市场中,从事租赁、参股等经济活动,前三季度农民在利息、股息和红利等方面人均获得66.8元,同比增长3.9倍,租金7.4元,同比增长2.2倍。其次,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和养老生活补贴提高,使农村居民在退休金或养老金上,获得人均123元,同比增长78.5%。三是农民因土地征用获得补偿增加,人均为403.5元,同比增长52.5%。四是实行“一卡通”办法兑现补贴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农民得到实惠,此项收入让农民获得30元的粮补和37元的农资补。与此同时,部分农民还将土地转包,自己到企业务工增收。据统计前三季度农民转包土地经营权收入32.6元,同比增长56.3倍。(于国富 将文平)(摘自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