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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工收入稳定增长

日期: 2006-06-29 08:50 作者: 于洪光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山东许多用人单位都提高了农民工劳动力雇佣价格,使农民工劳务收入有了大幅提高。如今,即使在山东的一些县市,建筑农民工的收入也大都稳定在每天30~40元,一些工种还出现了“两倍于去年收入”的状况。

  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处长吕建敏分析:2006年农民工劳务收入变化,主要是受连续几年“民工荒”的影响所致,为找到雇工,一些单位提高了雇佣价格,而其他单位也被迫“比着往上提”。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劳动力市场自发调节的结果。

  然而,山东省统计局农村住户处处长刘统兴表示,对今年的情况还缺乏分析,但是从去年的分析来看,农民从非农产业得到的收入增加还是比较快的,农户乡外转移的劳动力中,平均月工资比上年增长9.7%,工资性收入已超过种植业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但是,对于这种增长还不能抱特别乐观的态度,如在收入增长的同时,农民的平均月消费支出也增长了13.3%。其中,居住支出增长16.2%,交通通讯支出增长25.3%,医疗保健支出增长35.3%。消费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3.6个百分点。此外,农民工还存在劳动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等问题,在劳动权益、劳动保障等方面还有待改善。

  对此,吕建敏强调,在市场调节工资收入的同时,政府职能部门还将适当发挥宏观调控职能。目前,山东GDP总量在全国居前3位,但是,职工工资水平一直徘徊在全国中游水平,为此,山东将加大工资最低标准调整力度。但是,如果提高得太快,有些企业可能难以接受,为此,山东将采取“小步快跑”方式,每次调得不多,可以一次调高50~60元,但是至少每两年要调整一次。比如今年,拟在年底前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现在的530元提高到590元,当然,条件好的地方可以调得高一点、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