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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保险保驾宁夏特色农业发展

日期: 2009-01-06 00:00 作者: 来源:宁夏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连续5年来的中央1号文件、“十一五”规划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要求。

  宁夏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5年开始由地方财政补贴保费试办奶牛保险;2007年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达到80%;2008年出台《宁夏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在中央财政对能繁母猪、奶牛保险保费补贴的基础上,将设施农业、优质粮食、特色农业等纳入地方财政补贴。截至目前,已开办6项品种的保险业务,养殖业承保能繁母猪14.25万头、奶牛13万头,种植业承保设施农业1192亩、脱水蔬菜4384亩、葡萄2425亩、苹果4627亩。政策性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为全区试点农业项目提供了8.6亿元的风险保障,保险责任涵盖了暴雨、洪水、内涝等11项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泥石流等6项意外事故,以及31项重大种养业病害,累计支付赔款458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减少了灾害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使广大农民切实享受到了政府惠农政策所带来的好处,在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