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惠及480万洛阳农民
本报讯(记者卢新松 陈显萍)9月5日,记者从在洛阳市召开的河南省阳光工程暨沼气建设现场会上获悉,作为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大哥大———洛阳市,4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785次,开展引导性培训农民工69万人次,技能性培训41.2万人次,阳光工程培训9.7万人,转移安置农村劳动力130多万人,劳务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33%以上。洛阳市农业局局长许新皎告诉记者,全市平均村村组组户户都有农民工输出,阳光工程照亮了480万洛阳农民。
洛阳地处豫西山区,农村人口48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150万,每年新增劳动力10万。从2004年以来,洛阳市把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提高农民工素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农民收入两手抓、转移培训重点抓”的工作思路,连续3年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作为向农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市政府在全市实施了“农村百万劳动力转移工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农业、财政、扶贫、金融等7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洛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确立30家培训学校为品牌培训基地。利用两年时间,该市培育出了中医按摩、国际海员、机电操作、服装加工等12个品牌专业,仅理疗按摩专业每年就培训2300多人,分布在全国各地就业,月工资水平达2800元。尤其在北京奥运会上,洛阳按摩进入了奥运村,给各国运动员提供优质的按摩服务。国际海员专业与上海外经集团签订了长期对外培训输出船员合同,每年输出1500人,人均年收入在8万元以上。
为确保培训效果,洛阳市加大监管力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洛阳市2008年阳光工程监管程序》,有效防止假学员、假数量、假时间、假就业、假补贴和虚高收费的“五假一高”现象。同时,把监管工作分解为招生、申请、签订协议、开班、检查、验收、安置、抽查、登记等程序,招生时核实学员身份;申请开班时提出培训计划;签订培训协议时附带身份证复印件;开班上第一节课时点名、查看招生简章、核实收费情况;检查时对照培训协议照片,记录出勤情况;验收时进行测试;安置后提供就业台账;电话抽查核实是否培训就业;登录监管系统前删除不符合要求人员名单。为防止“五假”现象,对每期培训进行不定期抽查,在抽查中重点落实“三改”,即把只查人数改为对照培训协议和身份证照片核实学员的真实性,把第一节课发培训券改为验收时发培训券,把每次抽查情况由抽查人签字改为学校负责人签字,督促学校对学员的管理。为防止暗箱操作,为每个培训基地统一制作了培训专业、时间、收费标准、补贴标准、实际收费额、阳光工程政策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示牌,扩大监督面。下发补贴前做到“五核实”,即核实招生简章,核实培训协议,核实身份,核实培训时间,核实就业情况。洛阳市在管好用好国家和省财政阳光工程资金的同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从最初每年配套30万元,逐渐加大到去年完成配套200万元。4年来,市财政拿出450万元用于阳光工程资金配套。除此之外,市政府每年还专门拿出200万元用于品牌学校的补贴。据统计,市县两级财政这几年共拿出750万元用于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今年春节后,全市组织100多家培训基地,启动了“洛阳市阳光工程宣传月”活动仪式,先后组织150余辆宣传车深入乡村集镇,散发宣传材料15.3万份,展出宣传版面180多块,张贴标语5300余条,发放招生简章8万多份,仅一个月就招收阳光工程学员3000余人。
洛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高灵芝对记者说:“按照原先的规划,洛阳市到2010年确保完成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截至目前,洛阳市已经实际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130多万,远远超过了当初制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