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村民自治互助”促进乡村和谐发展
为调动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他们真正参与到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中来,马昌营镇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民自治互助”活动。半年多来,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村民自治互助”的具体内容组织村民依靠科学技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生产力水平;组织村民自觉学习科技知识,提高致富技能,为本组内各户家庭增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组织村民自觉处理好家庭内部事务,尊老爱幼、崇尚科学,建立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组织村民自觉搞好院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义务参加村集体组织的环境治理活动;组织村民认真履行村民义务和责任,积极参与村政事务管理。
二、“村民自治互助”活动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三个小组。一是成立村级“村民自治互助”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分片包街,指导“村民自治互助”小组开展活动。二是成立“村民自治互助”活动小组。坚持居住相邻、小规模、以党员或村民代表任互助组组长为原则划分互助小组,将紧密相邻的户划在同一小组。三是成立由包片村干部和老干部、老党员组成的“村民自治互助”活动检查小组,每季度对“村民自治互助”活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二)签订两个责任书。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与各互助小组组长签订《村民自治互助活动组组长责任书》。各“村民自治互助”活动小组组长根据党支部、村委会布置的工作和互助活动内容,组织本组群众开展活动;“村民自治互助”活动小组组长要把本组自治互助活动的具体内容,组织本组村民进行讨论协商,并与本组每位村民签订《村民自治互助活动承诺书》,本组村民要在此承诺书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填好一个手册。每个互助小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并由组长负责填写好《“村民自治互助”活动手册》,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效果等,逐一填写完整,作为年底评选先进“村民自治互助”活动小组、优秀“村民自治互助”活动小组组长、优秀新农村建设示范户、“五个好”党员和村级后备干部选拔使用的依据。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活动的开展,强化了“村民自治”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和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原则,调动了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树立了“人人都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翁”的观念,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二)“村民自治互助”活动为党员、村民代表提供了更好地发挥作用的载体,为无职党员搭建了展示能力和才华的平台,成为选拔村级后备干部的有效途径。(三)“村民自治互助”小组成为村党支部、村委会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村里各项决议的一条新途径。同时,为干部与群众之间搭建了沟通、融洽感情的桥梁,各互助小组村民通过自治互助活动,增加了村民之间的交往,使村民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四)大大提高了村级民主管理的水平,同时,使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了有效地保证,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的关系,维护了村级和谐稳定。(作者系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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