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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14个新农村整体推进村新建文化大院全部竣工

日期: 2008-06-11 00:00 作者: 来源:北京城乡经济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4米的房高、数百平米的多功能厅、标准的化妆间、80平米的舞台……在榆垡镇求贤村,按照新标准刚刚建成的文化大院已经成了村里的标志性建筑。日前,记者从区文委了解到,我区14个新农村整体推进村文化大院建设已经全部竣工。

  “以前没有这么大的文化活动场所,刮风下雨的时候,扭秧歌就没地方了,现在就不一样了,您瞧这个大厅多宽敞呀,还有这么好的舞台,可以看演出,没有演出时,我们自己也能在舞台上表演。”求贤村的张金秋大姐看着宽敞明亮的文化大院对记者说道。据了解,我区自去年七月出台了《关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村文化大院建设实施意见》,对文化大院建设从选址、设计、装饰标识、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设规模等方面做了新的规定。

  在北臧村镇巴园子村,四合院式的文化大院位于村口处,十分显眼,村支书马恩凯告诉记者,有了这么好的活动场所,他也想请一些文化名人到村里来演出,一是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二是想展示一下大兴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在青云店镇小谷店村,村中惟一的一幢三层小楼就是新建成的文化大院,很多村民都盼着这幢小楼早点儿投入使用。

  记者了解到,按照《意见》中的规定,多功能厅主要用于听报告、放电影、展览展示、棋牌游艺等。建设标准为室内高度4米以上,能容纳全村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舞台面积一般长不小于10米、宽不小于8米;附设约15平方米后台及7平方米音控室。综合教室要按照每100人3台电脑设计。阅览室要按照每100人5个阅览席位设计。500人以下的村,户外广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每增加500人增加户外广场面积100平方米。(供稿单位:大兴区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