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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增至3万

日期: 2008-03-13 00:00 作者: 李佩佩 蒲飞 杨俊涛 来源:河南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3月11日,记者从南阳市卫生局获悉,根据省相关政策,南阳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农民医疗费的报销上限提高、住院起付线下调、就诊实行全市“一卡(证)通”、补助金实行联审制等。新增的补助标准将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带来更有力的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有了大幅提高,各级政府补助金额也比原来翻了一番。从今年1月份起,南阳市开始实施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最高医疗补助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3万元。目前,我市已有76人得到万元以上医疗补助。

  在补助计算方面,步骤更加简化,由原来的分级分段补助变为分级不分段补助。原来在不同级(国家、省、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参照不同的起付线,按照医疗花费分段,按不同比例进行补助。目前改为只根据不同级医疗机构设置起付线、报销比例进行医疗费用补助,在每一级医疗机构中,只有一个起付线和一个补助标准。有关专家指出,农民患病住院的起付线大部分下调,也就是说报销范围加大了。

  我省要求在县一级普及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卡通”制度。南阳市扩展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普及“一卡(证)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就可以持合作医疗证在全市规定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诊,并直接在医院领取医疗补助,避免往返奔波。

  为了保证补助资金足额发放,真正用到实处。资金审核由原来的医院一次审核,变为现在的两次审核,全面实行联审制。在医院审核补助后,市联审小组通过每月定期召开例会,由25个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人员和13个县市区合管办人员组成联审小组,对群众当月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第二次审核,对不合理费用进行纠正,保证资金安全,真正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