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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路

日期: 2006-04-21 09:40 作者: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字体: 打印本页

为加快推进青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结合青岛市实际,提出社会主义新农建设思路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互动的力度,以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文明村镇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 2、主要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抓住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下更大的决心,拿出更多的投入,进行更扎实的努力,推动新农村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力争到2010年,全市1/3左右的村庄率先基本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生产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十一五”期间,郊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到2010年,各市在全国百强县和全省30个经济强县中的位次大幅前移,镇级可支配财力全部达到1000万元以上。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面实现村村通柏油(水泥)路、通客运车、通自来水、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网络。 ——生活宽裕。到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600元以上,恩格尔系数降至35%左右,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实现老有所养,劳有所工,幼有所教,贫有所助,病有所医。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60%以上,被征地农民适龄人员参保率达到95%以上。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实现“双高普九”,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农村低保人员实现“应保尽保”,每个镇(街)建有一处中心敬老院,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 ——乡风文明。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显著提高,民主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尊老爱幼传统发扬光大。镇镇(街)建有“五室一场”(图书阅览室、培训室、文体综合活动室、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数字电影放映室和文化广场)的综合文化站,村村建有“三室(图书阅览室、培训室、文体综合活动室)一体”的文化大院。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黄、毒、赌”现象,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社会治安良好,刑事案件发案率不断降低,村民对社会稳定满意度达到90%以上。“文明家庭”、“文明村(居)”和“文明镇(街)”均达到80%以上。 ——村容整洁。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大方,村内主要道路基本实现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推进生态村(居)建设,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村内环境整洁有序,“三清四改”(清垃圾、清污水、清柴垛,改水、改路、改灶、改厕)取得明显成效,生活垃圾基本实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60%以上的农户使用清洁能源,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环境优美镇达到80%,文明生态村达到50%。 ——管理民主。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五个好”村党组织达到80%以上。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制度,基层组织依法办事、照章理事的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对村级班子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85%以上的村达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标准。 3、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试点示范。 ——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以城带乡,城乡互动。 ——深化改革,完善机制。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1、健全现代农业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农业良种繁育与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动植物保护、农业机械装备等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2、优化农业结构与布局。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畜牧、水产、果品、蔬菜等优势产业。实施种植业“四百工程”:积极推进100万亩优质高产高效粮食示范区、100万亩以设施蔬菜为主的现代农业示范区、100万亩优质出口花生生产基地、100万亩优质果茶和花卉基地建设,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区。大力发展畜牧业,突出规模饲养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封闭式畜禽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加快发展水产业,突出发展新型高效渔业,抓好市海珍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搞好水产品精深加工,扩大本地水产品加工出口规模。 3、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不断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4、大力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防洪安全、水资源保障、改善水生态环境三大目标,进一步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安排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补助资金,充分调动各方面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积极性。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搞好主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317座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切实保证地方财政配套。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积极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加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减灾防灾能力。 (二)加快农村现代工业和服务业建设。 1、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工业化。深入推进城市工业集群化与农村工业化的互动,鼓励各市(区)围绕四大工业基地、六大产业集群,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搞好经济园区建设,承接城市大工业梯次转移和退城进园。积极培育中小型民营企业,膨胀壮大品牌骨干企业,引进提升集约型外资企业,鼓励发展创新型科技企业,加速构筑区域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统筹城乡就业,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用工信息、教育培训和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对农民的就业指导和组织,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 2、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以服务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生活、扩大农村消费为目标,提升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水平,提高现代物流、信息咨询、社区和中介服务、休闲旅游、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比重。加快建设以山东国际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为龙头、以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为主体、以市(区)、镇(街)、村(居)连锁店为网络的现代市场流通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大力推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加快“放心超市进镇(街)、放心店进村(居)”步伐,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都市农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中介组织,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社会化服务。 (三)加强城镇村体系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按照“三点布局、一线展开、组团发展”的城市大框架要求,遵循招商引资向园区集中、人口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和优势资源向强村集中的原则和城镇化发展规律,搞好新一轮城镇村体系规划编制和修编,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经济繁荣、功能配套的现代城镇村体系。城中村要加快改造步伐,镇中村要提升建设档次,经济园区村要加大整合力度,中心村要提高发展水平,一般村要增强发展能力,弱小村尤其是库区村和山区村要逐步向城镇和中心村转移。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一体的交通设施建设,市财政增加对困难镇村尤其是库区移民村通路通水补助,确保“十一五”末,在村村通柏油路的基础上,农村公共道路及村内主要道路基本实现硬化。2006年完成农村自来水化工程。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镇(街)村(居)实行集中供热、供气。统一规划建设有线电视、远程文化教育和互联网等,逐步推行电话、有线电视和电脑网络“三电合一”,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推广户用沼气建设,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环境整治。 3、搞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抓好宜林“四荒”、25度以上坡退耕还林、道路河流两旁、农田林网、沿海防护林和村镇绿化,逐步构建起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进一步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防控和治理污染。加强以小流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水土保持工作,搞好重要水源地周边绿化,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实施近海渔业资源修复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渔业生态系统。加大村庄综合整治力度,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 “三清四改”试点示范,逐步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市(区)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和村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 (四)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 1、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建立市和市(区)财政合理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6年争取实现市(区)域内统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的发放标准,农村小学、初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上限,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保障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农村中小学教师轮训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重点规划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公共培训基地,初步形成以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为骨干,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培训网络体系。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 2、加强卫生体系建设。搞好农村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增加财政投入,加强以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规范达标、镇村医生人才培训和新型卫生服务支农工程,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农村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医疗设备补助资金,市(区)、镇负责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成84个镇卫生院和3119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继续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鼓励城市医疗机构对农村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帮扶工作。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兼职从事农村公共卫生的村医实行补助,建立完善市(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搞好镇(街)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居)计生服务室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质量。 3、大力发展农村文化科技体育事业。各级财政要不断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和镇(街)综合文化站、村(居)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64处镇综合文化站和1200个村文化活动室的文化设施配套,尽快实现中央提出的一镇(街)一站(综合文化站)、一村(居)一室(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加强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积极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搞好镇(街)、村(居)基层服务点和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加强文化执法力量和投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抵制腐朽落后的文化。加强农村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统筹城乡体育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体育三下乡”活动和“百村健身示范工程”,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素质。 4、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今年全面建立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6年开始,市和市(区)财政提高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科学的农村低保标准增长机制,扩大低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殊生活补助、灾民补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救助及社会互助帮扶等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镇(街)中心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继续实施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力争“十一五”末基本解决库区移民村生产生活条件差和贫困落后问题。积极探索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办法。第五,完善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制度。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市产业工人进行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工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用人单位自律、社会力量监督的新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 (五)加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建设。 1、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抓好即墨市试点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镇(街)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市(区)镇(街)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强化镇(街)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5年内镇(街)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深化农村中小学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精简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将镇(街)卫生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实行镇(街)卫生院长竞聘制度。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镇(街)卫生院医务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推进镇(街)村卫生院(室)一体化管理,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调整、完善市(区)镇(街)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合理划分镇(街)级收入范围和支出责任,提高市(区)镇(街)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及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推进集体林权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型鱼码头等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通过资产管理、资源开发、资本经营、社区服务等途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开展清理化解村级债务试点,积极稳妥清理化解村级债务,严禁发生新债务。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和非农业人口二元制结构,今年在全市流动暂住人口中实行居住人口登记管理制,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居住证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宽安置途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实施信用支农工程,确保农村信用社新增信贷资金的40%投向农业。积极探索发展“三农”保险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2、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高于上年;确保今后每年新增的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继续实施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等农村价格政策服务体系,确保中央的各项价格政策在农村得到认真落实。 3、加强对财政“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稽查监督。市和市(区)安排的专项扶持资金要及时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资金管理原则上要细化预算编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采购和市(区)级报帐制;项目管理原则上要建立项目库,实行专家评审、项目招投标、项目公示。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三农”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和跟踪问效制度,建立项目工程的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三农”资金整合力度,对“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争取每年办几件具有全局意义的大事。 (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1、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诚信、和谐、博大、卓越”的青岛精神,深入开展农村形势政策教育,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深入推进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示范文明村镇。强化城市文明的辐射带动作用,率先在滨海大道沿线、镇驻地和各类园区周围村庄开展城乡共建文明活动,实现城乡文明共同提高。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丰富和提高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2、加快农村民主法制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村级组织管理制度,推进村级民主制度化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结合“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搞好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3、深入推进平安村(居)建设。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断完善基层综治、司法、信访、民事调解“四位一体”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工作联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和基层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村(居)。建立市、市(区)两级平台联动的法律服务专线。完善“三台合一”和“三警联勤”机制以及民警保安驻村(居)、巡勤警务、户访等适合农村特点的警务模式。深入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邪教组织活动、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平安镇(街)村(居),为农民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新农村建设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是一项庞大的、系统的德政工程,是新时期农村发展的又一场革命,是新形势下惠民、富民的重要举措。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主导”与“主体”的关系。在新农村建设初始阶段,必须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发挥政府行政力,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府要由主导变成引导,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逐步退出,最终使新农村建设变成农民的自发行为。但自始至终要突出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越俎代庖、不大包大揽、不与农民争利。 二是“硬件”与“软件”的关系。硬件主要指农村房屋、河道、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商业、学校、医院、电信等服务设施建设。软件主要指基层组织建设、治安环境、农民素质教育、民风民俗塑造、村庄管理等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推动农村社会文明进步的工程,具有全面性。不仅仅是一个村镇建设的问题,而是一个村民发展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建设问题,而是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民生活、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涉及生活方方面面的有机统一体,是社会综合发展的标志。因此,不能重“硬件”,轻“软件”,而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立新农村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建设”与“保护”的关系。从发达国家农村看,更强调环境整洁、住宅优美、错落有致。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要以村镇建设作为切入点,首先定位在村庄整治和建设,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因地制宜,不能一味追求城市发展模式,重点是改变农民生活方式,带动生活水平、精神面貌、社会文明的提高。 四是“重点推进”和“全面提高”的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注重“点”与“面”的结合。在量力而行的前提下,既要加强重点推进,又要注重全面提高;既要加快强镇强村的发展,又不能使弱镇弱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边缘化”;既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又要加强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 (稿件来源:青岛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