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确立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五项建设目标
近日,牡丹江市召开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上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牡丹江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规划中确立了五项牡丹江市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
--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十一五”期末,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种植业标准化率达到93%,畜牧业标准化饲养率达到75%,农业科技支撑水平不断提升;肉牛、食用菌、果菜、生猪四个主导产业占农业收入的比重达到60%,主导产业支撑农业经济新格局进一步形成;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7∶1,加工产值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10户,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不断增强。
--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民人均劳务收入、畜牧业收入、食用菌收入、经济作物收入分别达到1050元、1200元、1000元、1300元;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十一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6%,达到5500元。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十一五”期末,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5%以上,基础地力提高一个等级;农机总动力达到112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72%,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程度达到35%;康居城区、康居乡镇和康居新村达标率分别达到100%、40%和20%,农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全面实现住房砖瓦化;实现公路村村通及公路硬化;农村自来水人口普及率达到91%;村屯“四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达标率达到7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十一五”期末,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年提高到8.5年,农村教育“双高普九”得到加强;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全部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45周岁以下的青壮年农民全部具有非农产业技能;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网络功能进一步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农村,卫生乡村达标率85%以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农村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十一五”期间,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有序,农民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乡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平安农村、和谐农村创建工作全面铺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家庭和睦、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诚信守法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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