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 增加粮田补贴确保农民持续增收
嘉定区加大力度规范农民承包地流转、增加粮田补贴,加速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和经济薄弱村脱贫,确保农民持续增收。最近该区召开加快土地流转和经济薄弱村扶持工作推进会出台实施意见:从今年起,土地流转后凡是用于种植粮食的,政府每年每亩补贴300元,粮食经营者支付每亩不低于700元的流转费;2009年全区退休农民每人每月养老收入提高到460元,主要由原有养老金、土地流转费收益和新增的养老补贴三部分构成。
据悉,目前,嘉定全区土地流转率已经达到90%,今年将力争达到100%,以加大粮食规模化生产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近年来,该区积极实施土地流转,已经给农业集约经营带来了全新的变化。如拥有粮食面积15860亩的该区外冈镇,通过加快土地流转,推进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实现土地集约经营,做到统一供种、供肥、供药,统一提供农机服务和收购、销售服务。由于农业机械化、组织化程度大幅提高,去年粮食产量提高了2成,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和管理,促进粮食规模化生产与集约化经营,最近嘉定区决定通过增加粮田补贴,缩小种植粮食与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之间土地流转费差距,提高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的养老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流转后种植粮食的土地,在粮食经营者支付每亩不低于700元流转费的基础上,政府再每年每亩补贴300元;提高全区退休农民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460元,为此区镇两级财政新增一项养老补贴,补贴每人每月35元。在此基础上,嘉定区启动了(2009年至2011年)新一轮扶持经济薄弱村3年行动,区、镇两级财政将继续每年拿出2000余万元资金,采取“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方式,给予22个经济薄弱村项目资金扶持,使其年可支配收入确保全部达到100万元以上,甚至三分之一的村达到120万元以上。
通过前3年财政连续对经济薄弱村资金扶持,嘉定区经济薄弱村脱贫解困取得成效,至2008年原26个薄弱村平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90.5万元,比扶持前的2005年增加20.8%,可支配收入不足100万元的村降至22个村。今年随着扶持经济薄弱村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要求各经济薄弱村通过土地流转,建立1500亩规模粮食专业合作社,实行规模化生产;加快整合土地、猪棚、荒废鱼塘等零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发展生产促进农业增收;同时推出脱贫激励政策,凡提前实现脱贫的,原定的3年扶持资金不减,审计后可支配收入达到150万元的脱贫村,一次性奖励项目资金30万元,并给予该村和所在镇的党政班子各5万元奖励。对未实现村可支配收入全部达到100万元目标的镇,区财政将扣除一定数额的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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