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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水稻最低收购价提高 每公斤水稻提高八分钱

日期: 2008-02-19 09:41 作者: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记者从黑龙江省粮食局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我省继续实行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2008年我省生产地水稻最低收购价为1.58元/公斤(标准品),1公斤水稻比现行最低收购价提高了8分钱。这将保护稻农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我省粮食生产发展。

  2007年12月,为解决水稻销售变现难题,保护稻农利益,我省启动了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据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企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启动水稻最低收购价的区域覆盖佳木斯、鹤岗、双鸭山等水稻主产区的41个县(市)。全省104个委托收储库点收购入库的水稻达到145万吨。水稻最低收购价的运行促进了我省水稻市场收购价格的稳定和回升,让稻农安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