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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认真开展水稻种植保险试点工作

日期: 2006-09-18 00:00 作者: 伍旭东 来源:福建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化县认真实施以水稻种植保险为试点的农业保险工作。已委托宁化县农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化支公司订立了《宁化县水稻种植保险协议》。

  宁化县已确定水稻保险面积389835亩,总保险金额达7796.7万元(按每亩每季200元计算),保险费率中稻为2.5%(每亩5元)、早稻和晚稻4%(每亩4元),共支付保险费155.934万元。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水稻因寒害、洪涝、大风、冰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灭失或绝收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给予赔偿。保险时间自水稻秧苗移栽大田之日起到成熟收割之日止。(宁化县农业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