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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抵押贷款”模式

日期: 2017-10-12 17:16 作者: 来源:农业部财务司 【字体: 打印本页

  “两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其中,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抵押、由银行向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向住房所有人发放贷款。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赋予了“两权”抵押融资功能,创新了“两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有利于盘活农村存量资产、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发展。二是试点地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有效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搭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抵押物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等工作。三是注重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坚持不改变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不层层下达规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