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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化改革 转型发展 推动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再上新台阶

日期: 2014-04-28 14:59 作者: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来源: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字体: 打印本页

  近年来,上海市委、市政府坚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强调丝毫不能因为大市场、大流通而忽视地产农产品供给,丝毫不能因农业比重小而轻视农业,丝毫不能因农业比较效益低而放弃农业,按照“四化”同步的要求,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切实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特别是2012年农业部在上海召开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现场交流会后,上海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晰都市农业的功能定位,坚持以高效生态为主攻方向,积极推动城郊农业向都市现代农业转变,努力使农业与城市发展相互依托、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迈上了新台阶。

  一、主要做法

  (一)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主体。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经营主体的培育。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围绕谁来种田、怎样种田,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是当前要解决的问题,更是长远发展方向的问题。上海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主体,以松江为重点培育和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到2013年底,全区家庭农场数量已由最初的20多家发展到1267家,占水稻种植总面积的90%左右,探索了具有大城市特点的粮食生产新模式。上海家庭农场的探索和实践得到了中农办和农业部的肯定,已成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一个亮点。

  为推广松江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经验和做法,上海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现场会,及时总结松江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基本做法:一是坚持家庭经营。家庭农场的经营者是本地农民家庭,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二是规模适度。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要与经营者的劳动生产能力相适应。现阶段家庭农场的土地规模以100—150亩为宜,今后可逐步扩大土地规模。三是一业为主。家庭人员的主要职业是农业,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于农业收入。四是集约生产。通过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可以充分发挥适度规模效应和家庭经营优势,有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家庭农场将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这是上海农业生产的重大改革,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的明显提高。家庭农场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近年来松江农民人均收入1.8-1.9万元,而种粮家庭农场和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的年收入分别达到了10万元和16万元,按人均计算分别达到3万多元和5万多元。家庭农场已吸引了第二代农民加入,松江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年龄以46-55岁这个年龄段为主体,比面上农业生产经营者平均年轻5岁,解决了农业后继无人问题。家庭农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职业化、科学化、专业化的种植方式和技术,有效地保护了农田环境和土地资源,为加快实现农民和农村现代化探索出一条有效途径。实践证明,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的升级版,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目前,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在松江区生根开花,而且还在其他区县普及推广。2013年底,全市共培育了1893户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种植面积占全市水稻经营面积的15%。为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目前上海正在继续探索推进两方面工作:一是提升松江家庭农场发展水平。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鼓励组建以家庭农场为主的合作组织,促进相互协作和产业延伸,并进一步健全家庭农场经营准入制度和考核退出机制,提高家庭农场经营水平。二是推进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退一进二”,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退出种植领域,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同时,着力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带领家庭农场进入市场,增加种粮的综合效益。

  在培育经营主体方面,上海还注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积极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社员得实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总结推广青浦区“弘阳模式”,实行“两头统、中间包”,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实行产销对接,带领专业农民进入市场。同时,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着力解决“千变万化大市场”与“千家万户小生产”的矛盾,提高了农业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

  (二)着力建设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稳定地产农产品自给水平,确保地产农产品有效供应,始终是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头等大事。上海是一个拥有2400多万人口的特大型城市,日均消费粮食约1.6万吨,蔬菜约1.5万吨,生猪2300吨。近年来,上海在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基础上,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2013年,在调研基础上,市政府向九个涉农区县下达了新一轮主要农产品生产最低保有量指标,杨雄市长与九个涉农区县长签订了《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2013-2017年)》。在落实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工作中,上海注重两手抓,即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提升。

  抓硬件建设,就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在完成130万亩设施粮田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2013年占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的40%。在建成21万亩设施菜田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近两年累计推进了1.8万亩高标准设施菜田。全市共建成以蔬菜为主的园艺作物标准园120家,标准化水产养殖场308个,标准化畜牧养殖场300家。同时,以蔬菜机械化收割为突破口,在蔬菜园艺场试验、示范和推广绿叶菜耕整地、精量播种、移栽、植保等环节的作业机械,蔬菜生产主要环节的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

  抓软件建设,就是完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优化农业生产方式。在全国首创绿叶菜淡季成本价格保险机制,“冬淡”保险期59天,“夏淡”保险期77天,市级财政补贴50%保费,区县财政补贴40%左右保费,菜农自缴保费10%,保护和调动了菜农的生产积极性。针对2013年夏季罕见高温天气,上海还探索蔬菜气象指数保险,建立了“夏淡”期间菜农高温人身伤害保险和农业保险大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减轻市场价格波动对菜农造成的损失。据农产品批发市场定点监测,2013年上海绿叶菜价格波动范围比往年明显缩小。同时,针对防控H7N9流感病毒,一方面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减少散户分散养殖;另一方面引导市民转变消费观念,增设营业服务网点,鼓励发展集中屠宰,建立冷鲜鸡加工、冷链、营销产业链。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农产品消费量和流通量都很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始终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上海在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始终重视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上海重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完善蔬菜、水果、生猪、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档案。每年免费为全市的蔬菜园艺场等印发种植、养殖生产档案14万份,41家蔬菜园艺场做到了上市蔬菜条形码追溯。依托各类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和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是管出来的。上海率先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各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为依托,建立了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和企业信息员三支基层监管队伍,强化农资管理、档案记录、三品认证、检验检测等工作手段,构建了综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上海还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初步建成政府监督性抽检(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和企业自律性抽检相结合的“3+1”检测体系。除市级综合性检测机构外,9个郊区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00个涉农乡镇建立了农残速测室,有的区县还把农残速测室延伸到全区所有村。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作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农业科技的支撑。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是推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动力。近年来,上海明确规定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促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使一大批农业科技成果在国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大力发展种源农业。重点是以生物技术为支撑,通过现代育种技术和常规育种技术相结合,开发优质杂交水稻、节水抗旱稻和“双低”油菜新品种。

  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业科技条块分割、资源分散、低水平重复等问题。今年,在继续建设水稻、绿叶菜等产业技术体系的基础上,又启动了虾类、生猪和果业等产业技术体系,整合科研、推广、教育、企业各类科技资源,目前已初见成效。

  积极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根据上海农业特点和应用需求,构建了“一个中心、三个系统”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即农业综合数据中心,综合展示系统、应用管理系统、远程指挥调度系统),目前共接入业务系统30多个。依托示范工程,中试和熟化一批农业物联网关键技术和装备,推进物联网核心技术集成创新。上海还十分注重培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上海菜管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农产品冷链物流过程监测与预警系统,实现了基于物流过程微型物联网的实时化监测与智能化决策。上海同脉食品有限公司建设了大棚智能控制系统和基于网络的O2O电子商务平台。

  (五)拓展都市现代农业功能。农业的多功能性是都市现代农业区别与传统农业的重要特征。上海充分依托大都市的综合优势,不断延伸拓展农业功能,服务并满足于城市居民与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

  积极推行生态循环农业。推行粮食生产生态种植,实行水稻绿肥轮茬,冬作蚕豆、紫云英等绿肥作物及时翻耕还田,减少水稻化肥用量,增加土壤有机质。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测土配方肥,有效改善了耕地质量。重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通过加强资金补贴,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给予45元/亩的资金补贴,对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单位,按实际秸秆综合利用量,给予200元/吨收集补贴;自2010年“三秋”到2013年底,全市补贴资金达4.72亿元。加强研发秸秆还田机械,配置秸秆切碎抛洒装置,示范普及复式作业,提升机械化还田效率,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增加在有机肥加工、食用菌辅料、青贮饲料、新型建材、再生能源和再生资源等方面利用量。

  大力打造休闲旅游农业。近年来,上海先后开发了上海桃花节、奉贤菜花节、青浦草莓节、新浜荷花节等一系列集生态、观光、休闲为主体的农业旅游节庆,实现了“季季有活动、月月有节庆、天天有游客”。目前已建成农业旅游景点240个,其中具有万人以上接待能力的农业旅游点96个,2013年共接待游客2001多万人次,直接带动各类涉农旅游总收入13.57亿元,其中农副产品销售收入6.19亿元。

  重视强化农业会展服务。充分依托上海地理、物流等方面综合优势,积极发展农业会展和展示,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已建成的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和上海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为全国各地的农产品展示、销售搭建了一个大舞台,每年农副产品交易量近30亿元。

  (六)大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民增收是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大都市通过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使农业功能得到进一步拓展,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农业附加值得到进一步提升,农民尽早享受改革开放和城市化的成果。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2013年7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上海市加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用五年时间建立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机制,强调从原来的输血机制转为造血机制,从原来的对薄弱村的帮扶转为对薄弱村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等问题进行全面帮扶,用发展理念、思路和举措改变相对薄弱地区的面貌。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市、区县财政按2012年度村集体组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人均400元的标准建立完善财政考核补助机制,市和区县财政对每个村考核补助达到80万元,确保村级基本公共运转经费的支出。设立农村综合帮扶市级专项资金。市政府安排10亿元建立农村综合帮扶市级专项资金,帮扶方和受援方各配套10个亿,形成一批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综合帮扶项目,“造血”机制形成的收益主要用于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健全重点地区对口帮扶机制。根据帮扶双方产业相近、地域相邻、能力相当等因素,确定结对帮扶关系,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局面。

  二、基本成效

  近年来,上海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农业功能不断拓展,农民收入实现持续增长,都市现代农业框架基本形成。

  (一)农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得到增强。全市农业增加值达125.4亿元,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7.1万元。水稻亩产连续5年创历史新高,2013年达558.6公斤,粮食总产连续超额完成20亿斤任务。常年蔬菜面积稳定在50万亩以上,其中“夏淡”期间地产绿叶菜种植面积稳定在21万亩以上。蔬菜自给率达55%,绿叶菜自给率达90%,生猪、鲜奶、鲜蛋、淡水产品等农产品自给率保持在25%至40%之间。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实现可控。建立农业标准体系,推进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认证农产品总数达4797个,认证总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总量45%。蔬菜定量检测合格率99.9%,产地“瘦肉精”监测结果均为阴性,生鲜乳合格率100%,地产水产品合格率99.8%,地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三)农业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快转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80%,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达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89%和66%。上海农业组织化水平达到73%。主要农作物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78%。全市奶牛、生猪良种覆盖率达100%,水稻和蔬菜达9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6%。

  (四)农民收入实现进一步较快增长。2013年,上海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208元,同比增长10.4%。粮食家庭农场户均净收入超过10万元,种养结合和机农结合净收入达15万元,农民有了体面的收入。

  三、存在问题

  (一)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待加强。乡镇层面虽然全部挂牌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但大都是依托原有的乡镇农技站建立,受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条件装备等因素制约,一部分监管站工作尚未到位。村级层面的协管员队伍普遍存在身兼数职、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低等问题,而且由于人员经费无法落实,村级协管员队伍流动性大,很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上海农民合作社发展较快,但发展质量与数量不成正比,部分合作社对农民带动能力较弱。上海具有一定经营能力的合作社仅占三分之一左右,由于缺乏退出机制,部分合作社登记后很少运作或无力经营,部分合作社存在入社成员少、生产规模小、产品单一,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和运输能力较弱的现象,带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能力不强。

  (三)设施农用地的需求有待解决。一是农业附属设施用地划分不尽合理,晾晒场、仓库、烘干房、农机房等都是规模化、设施化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设施,但由于属于附属设施农用地,需要耕地占补平衡,而实际操作中农业项目往往很难获取占补平衡指标,导致较多农业项目无法建设。二是设施农用地范围没有考虑农业新型业态需要。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型农业都是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新的业态,是都市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之一,其对土地的需求也不同于传统的农业模式,目前采用一般建设用地通道解决,从而给项目建设、综合效益、农民增收带来了较大影响,制约了农业旅游乃至都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四、有关建议

  建议结合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情况,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合理的、必须的设施农用地需求予以充分保障。适当扩大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如符合规划、建设标准的晾晒场、仓库、烘干房、农机房都应纳入生产设施管理范畴。将农业旅游项目中必要的生产仓库、产品展销、产品包装装卸场地等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范畴。鼓励地方在农业发展用地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盘活农村建设用地,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用地问题提供解决途径,促进都市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