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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日期: 2008-07-23 14:51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 【字体: 打印本页

  7月1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一周年。近日,安徽省农委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一周年暨《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教材》出版座谈会。省级老同志孟富林、陆子修及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安徽日报社、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省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等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40多人应邀出席。省农委主任毕美家出席座谈会并介绍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教材》出版有关情况,通报了下一步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重点,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路和举措。省农委纪检组长、省新农办副主任聂苏主持了座谈会。

  会上,孟富林同志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一部促进法,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对推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合作社法的基本精神和国家、省的有关政策家喻户晓,激发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和创办合作组织的热情。二是抓好试点示范,注意总结推广典型,以新鲜的经验,启发农民、教育农民、激励农民,为农民办好合作组织引出一条路子。三是发挥好合作组织的作用,现在农民都说党的政策好,但最担心的是政策会变,最顾虑的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太高,最企盼的是服务。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发展合作组织来解决,要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市场主体的作用,真正成为组织农民、服务农民、致富农民的“领头雁”。

  陆子修同志着重就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谈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把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与深化农村改革结合起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本身就是对农村经营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深化农村改革,首先要重视、支持和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托合作组织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发展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促进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二是要选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有个好社长,就能建设一个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要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有市场经济头脑、热心合作事业和乐于奉献的精神。谁合适当“头”,农民最有发言权,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三是要加快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组织,通过合作组织推动粮食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提升粮食生产科技含量,提高单产和总产。四是要坚持多形式、开放式发展。指导和引导农民创办资金互助、土地流转、产品加工、产品营销、农机作业、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村能人(大户)、农村基层干部、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及相关社会经济组织等多主体创办或领办多种类型的合作组织。要求做到“建一个组织、兴一方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切实增强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和带动力。

  与会同志对近年来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教材》出版的意义和作用给予高度评价。大家一致认为,推动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关键是要贯彻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建设好指导队伍,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合作组织的主体是农民,但农民对合作的意义、知识了解不多,需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出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教材》,在兼顾理论性和系统性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指导合作组织建设,推动合作组织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