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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23户

日期: 2008-07-16 14:20 作者: 王力 李硕 程言 来源:江苏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自去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江苏连云港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强指导和服务,采取政策支持、项目扶持、宣传引导、典型示范等多种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据连云港市审批中心工商局窗口统计,截至6月底,领取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23户,出资总额8916.57万元。其中法人主体184户,分支机构39户;按照行业划分,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40户,农产品加工6户,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16户,种植业78户,养殖业72户,其他44户。登记的成员总数1342户,其中农民成员1275人,非农民成员60人,企业单位成员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