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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

日期: 2008-04-22 09:07 作者: 来源:无锡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换届以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首先把关注点,放在如何促进我市广大农民进一步致富这一重大民生的重点,4月上旬开始,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推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据统计,到2007年底,无锡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7家,其中专业合作社98家,专业协会209家;社员6.45万人,带动农户20.24万户,总收入20.55亿元,带动农民增收近5亿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经营涉及粮油、蔬菜、花卉、苗木、畜禽、特种养殖等10多个门类100多个种养品种,覆盖全市农业的主要产业,涌现了宜兴坤兴养猪合作社、惠山区阳山水蜜桃桃农协会等一批经营服务好、带动农户多、示范作用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先进典型,涌现出“阳山”牌水蜜桃、“金湖”牌肉鸭、“强莓”牌草莓、“甘露”牌青鱼、“双虹”牌葡萄等名牌农产品,为我市特色品牌农业的发展赢得了竞争优势。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在检查和调研中发现,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虽已有一定基础,但与农业产业化发展形势相比,与农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农业专业合作社法》自去年颁布实施后,广大农民群众对该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还了解不多,合作意识、风险意识不强。目前,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仅占全市农户总数的7.3%,带动农户仅占22.8%,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水平差距较大,很多合作组织还停留于传统的经营模式,管理比较粗放,市场预测、产品营销、科技运用能力不强,层次不高。此外,政策落实不到位也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一些法律规定合作组织可依法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实际操作不明朗,用地、用电、融资等方面也存在不少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解清指出,无锡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下阶段,有关部门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建设高效农业的一条重要途径,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探索,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先进经验,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要加快政府支持力度,从财政、税收、政策、人才等方面给予优惠;要加强科学指导,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