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实践与思考
重庆涪陵区,为“渝东南之门”,处长江、乌江交汇点,距重庆主城区100公里,是重庆主城区联结渝东20个区县的城乡经济走廊,属于“一圈”,有承接“两翼”的地理优势。总面积2941.46平方公里,2006年末全区户籍人口ll2.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0.23万人,占71.3%;农民人均纯收入2854元,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0元,相当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7.4%。在“一圈”、“两翼”承接点上的涪陵,如何落实胡锦涛“3.14”讲话精神,发展现代农业,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区域和谐,从近3年的实践看,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有效途径。
一、基本状况
所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2004年5月,区委、区政府针对我区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业规模经营水平低的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即涪区委发[2004]20号),明确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战略意义、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路线和保障措施。在涪区委发[2004]20号文件精神指引下,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据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办公室统计,截止2007年9月,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0个,成员2.6万人,带动农户5.2万户,分别比3年前增加56个,增长164.7%;增加2.2万人,增长550%;增加2.5万户,增长92.6%(均不包括农资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
9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以下特点:1、类型以专业协会为主。专业协会有58个,占64.5%,专业合作社有32个,占35.5%。2、经营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类有57个,占63.3%,养殖业类有23个,占25.6%。3、牵头兴办以农民为主。农民牵头兴办的有49个,占54.4%,企业牵头兴办的有18个,占20.0%,农技推广机构牵头兴办的有9个,占10.0%。4、登记注册以民政部门为主。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了45个,占50.0%,工商部门记注册了32个,占35.6%,5、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民成员有2.58万人,占99.2%。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
1、“龙头”领办型。如榨菜集团、正众茧丝绸、龙潭米业公司等龙头企业,为了发展原材料基地,或以资金,或以种子等生产资料,或以技术等加盟,吸收基地范围内的农户为成员,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特点是专业性强,带动农户多,产品不愁销,效益有保证。
2、企业参与型。如江东生猪养殖场。由桂楼食品公司出资100万元,占70%股份,由26户农民以项目所用的23亩土地按当地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市场价折价入股,占28.5%股份,由22农户以现金1.5万元入股,占1.5%股份。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特点是,“合作”紧密,风险低,收益好。
3、能人带动型。有“全国惠农科普带头人”、“市劳模”、“区科技人才”李海林领办的南沱生猪协会、“市劳模”、“市农村杰出实用人才”、“区十大杰出青年”夏树山领办的大木蔬菜协会、“区十佳返乡创业明星”、“高级农民水产养殖技师”夏光文领办的致韩水产协会等,它们的特点是,先富带后富,合作共同富。
4、支部带动型。如水磨滩果品协会。特点是“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部书记任合作组织负责人,牌子挂在村委会。卷洞菌业协会为了发展壮大,在协会创建了党支部。
5、技术支持型。如堡子果品协会。特点是科研单位、技术部门长期支持。
6、政府主导型。如增福土鸡协会。特点是政府主导。增福乡政府发展“增福土鸡”,区政府认为可以带动附近乡镇,于是专门发文,要求支持土鸡协会,做大土鸡产业。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区发展,已经显现出积极的效应。
一是促进了资源的集中。9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产6500万元,其中净资产1900万元,负债1900万元,所有者权益4500万元。
二是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2007年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占10.8%,另外,带动农户占21.7%,分别比2003年高9和10个百分点。
三是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最近统计,全区农村土地流转14.3万亩,开展规模经营,其中粮食6.0万亩、蔬菜(青菜头)1.0万亩、果园1.0万亩、林业(花卉苗木)4.0万亩、水产0.6万亩、畜牧0.4万亩。农村种养专业大户2300户,经营土地10.7万亩,投资规模2.8亿元,预计今年产值3.9亿元,占农林牧渔业产值的15%,带动3.3万户实行规模经营。
四是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2004年以来,我区承担了农业部丰收计划项目——“无公害蔬菜综合生产技术示范推广”,面积2.8万亩;实施“无公害榨菜原料产业化”项目,建设原料基地1.2万亩。2005年,创建了全国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2005年启动“无公害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建设,该基地通过重庆市无公害水稻产地认定。龙潭米业协会的“春姑牌、龙贡牌”无公害大米和“龙潭牌”绿色大米获得认证。“乌江牌”和“辣妹子牌”榨菜获“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目前,我区已通过市级以上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6个、绿色食品23个,有9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获得注册商标,包括“龙哥牌”、“丛林牌”、“鹅冠牌”、“阳山牌”、“川马牌”、“大木牌”等。
五是促进了农民增收速度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收入一般比其他农户高10—15%。今年,我区农民人平纯收入又有大幅增长,预计在9%以上。去年,我区农民人平纯收入比2003年的2153元增加701元,增长32.6%,年均增长9.9%,与2000—2003年的年均增长速度5.7%比,高4.2个百分点。
六是促进了农民素质的增强。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成为高素质的新型农民,除了李海林、夏树山、夏光文,还有睦和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刘家齐,是“市五届十大农民杰出青年”(2007年)、“区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区人大代表”(2007年)、“中共区委委员”(2007年)。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下,涌现出了一大批新型农民,全区各类实用人才达10万人,其中获得技能培训2800人,获得农村经纪人培训2630人。
二、主要抓法
一是抓宣传、抓认识。组织考察团到农业部试点单位取经,请西南大学教授作报告,召开工作会议,加强舆论宣传。
二是抓政策、抓环境。本着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思想,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涪区委发〔2004〕20号文件,明确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6个方面的扶持政策,即:放宽土地使用政策、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实行税费优惠、实施农产品畅通工程、放宽注册登记条件和人才扶持政策。
三是抓规划、抓引导。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势产业及其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结合“双十百万”工程的实施,结合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制定了《涪陵区2004-2008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四是抓指导、抓规范。对过去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规范。对具有合作组织雏形或具备合作组织发展条件的,引导尽快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注册登记。制定“333”规范,即:三会(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监事会)、三制(岗位责任制度、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三簿(成员登记簿、会议记录簿、产品物资购销登记簿)。
五抓典型、抓示范。目前,有农业部示范组织1个:堡子果品协会。有市级示范组织7个:堡子果品协会、水磨滩果品协会、致韩水产协会、大木蔬菜协会、丛林南瓜协会、南沱生猪协会、睦和果品协会。还有一批区级示范组织。
三、基本经验
1、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关键。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是农村的制度创新,是组织创新,是探索,需要改革的勇气,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不行。
2、从实际出发,既防止“谈合色变”,又防止“一哄而起”,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科学的认识论。我们怕办不起来,但不能“一哄而起”,我们也不能因为50年代走过弯路而“谈合色变”。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建立健全章程、制度和组织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另一方面着眼于市场,着力于服务,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发挥其服务、维权和自律的职能。
3、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定不移培育骨干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需要有特色产业和较强的农业、农村生产力的支撑,必须有优势产业支撑。近几年来,我区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取得了丰硕成果。2006年青菜头95.2万吨、蚕茧3703吨、苎麻1212吨,全市第一,蔬菜27.52万吨,列11位、水果5.55万吨,列10位、水产0.88万吨,列10位。今年预计,青菜头110万吨、苎麻3748吨,全市第一。2003年被评为中国果菜10强县(区)和中国农产品深加工10强县(区)。
4、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培养农村经济人和农村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就是需要“领头羊”。我区近年来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和农村人才工程,既培养了一批农村人才,又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目前,有各类农业产业化企业245个,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户、市级重点企业(含百万工程龙头企业)13户。农村有了想发大财的能人,其他大量的不愿受穷的人就有了发展的希望!
5、激励是有效办法。一是荣誉。二是资金。从局系统已经安排50万元,其中上级30万元。农民是弱势群体,目前还不富裕,资金缺乏是最大的障碍。政府投入一定资金,帮助把农民合作组织建起来,达到投入一点资金,发展一个组织,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的目的。
四、主要问题
我区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是成功的,但是还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还有2个乡镇是“空白”,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色不“特”、专业不“专”,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很少,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效益不好。
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
一是我区农村生产力水平总体不高,而且各乡镇之间差异很大。
二是体制机制不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比如,涪区委发〔2004〕20号文件明确了的扶持政策不能全面落实,主要是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和实行税费优惠的政策,巨宝苎麻协会目前即遭遇税收制约。
三是责任不明确。区级一些部门没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履行服务、扶持、指导职责,一些乡镇没有明确管理部门。
五、工作建议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够较好的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户分散、土地分散的问题,能够把农民“合作”起来,通过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和标准化、无害化生产,发展现代农业,能够增加农民收入,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是当前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和谐农村“抓手”,必须下大决心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要原则
1、指导思想。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指导,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其聚集资本和促进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功能,发挥其服务、维权和自律的职能,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民增收。
2、主要目标。利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三个培育”(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培育经纪人、能人和现代技能农民,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三个一批”(培育一批、发展一批、规范一批),促进“三个转变”(由“协会”型向“合作社”型转变、由民政注册向工商注册转变、由生产环节向产加销环节转变),搞好“三个结合”(与现代农业工作结合、与土地流转工作结合、与和谐农村工作结合),建立一批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农村经营新机制,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为我区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3、重要原则。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遵循的原则,包括:成员以农民为主;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反还。二是“三坚持三不搞”工作原则: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搞归大堆,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不搞强行命令,坚持多种形式共同发展,不搞一刀切。
(二)工作重点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发展重点产业。一是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包括蔬菜含青菜头(共100万亩)、畜牧、蚕桑、水果、水产、苎麻等。二是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服务业,包括蔬菜加工、农机作业、劳务开发等。
突出重点环节。一是培育优势产业,二是培养农村人才,三是牵头组织“合作”。
创新重点方法。一是服务、扶持、指导。服务,主要是强化培训,即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及其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扶持,主要是落实涪区委发[2004]20号文件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优惠政策。指导,主要是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的“抓手”,把它与结构调整、规模经营、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和谐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主要措施
1、科学规划。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不同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规划。乡镇要根据“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制定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规划。部门和乡镇的规划须报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办公室审查批准。
2、落实政策。一方面,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农业发展资金,从其它方面筹措100万元,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基金,专门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另一方面,要争取落实国家政策。包括:(1)产业政策倾斜。国家支持发展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2)财政扶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服务。(3)金融支持。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为合作组织提供金融服务。(4)税收优惠。作为独立的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合作组织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及农村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3、落实责任。(1)健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区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并落实领导、科室、人员专门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3)乡镇要按涪编委发[2007]28号《重庆市涪陵区乡镇行政机构编制方案》规定,落实经济发展办公室和工作人员,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4)对区以上示范组织,派指导员。(5)村有发展经济的职能,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纳入普法内容。
4、完善制度。如:示范组织扶持制度、报表制度等。
5、严格考核。以检查验收为手段,整体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验收标准》,并根据《验收标准》,对乡镇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内容,考核奖惩,并在每年区委农村工作会议上通报。

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