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北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起步
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浙江宁波北仑区已注册登记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共计13.5万元,成员总数为22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与原先实施的条例相比,该法放宽社员范围,降低社员人数,取消注册资金限制,调整了农民成员比例。
为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工作,以便为农户提供更有效、更便捷的服务。工商部门制作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各类文书的样本,给农户参考,免除农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事项时,为各种文书的制作而来回奔波之苦;在注册登记前,认真仔细地解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同时一次性告知注册登记流程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在合作社成立后,密切关注他们的经营状况,并随时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所碰到的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