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涧溪工商所辖区掀起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热潮
实际上从从年初开始,安徽省明光市涧溪工商所就把确定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之一。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前后,涧溪工商所全面实施“培育、帮扶、规范、发展”四项举措,目前,这个所辖区已经形成了7个各具特色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效地促进了地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大增加农民的收入。眼下,辖区内正在掀起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潮。归纳涧溪工商所具体做法就是:
一、培育——鼓励和支持农民成立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涧溪工商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规定,坚决执行“两个免收”:其中之一就是对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费;在工商所一楼大厅开办农民
主体登记绿色通道,设置“农民办理登记服务窗口”标志牌。认真贯彻执行“一字工作法”(窗口一站式、服务一条龙、示范一文本、告之一口清)、“三公示”(优惠政策、登记条件、审批程序公示)、“三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发照)。对乡村组织和农民注册登记专业合作社,实行全方位全时段服务。今年3月份,得知自来桥镇有近2000户农户种植山芋,多年来都是分散经营、提蓝小卖,经济效益差,市场秩序乱,我所领导便10余次深入自来桥镇,与镇村干部反复调研磋商,最后注册登记了“自来桥镇山芋合作社”,为此当地干部群众从内心感受到工商部门的真诚帮扶。到七月初,就正式注册登记了明光市涧溪明江禽业养殖合作社、明光市涧溪国江甜叶菊合作社、明光市自来桥镇山芋合作社、明光市石坝镇大宝甜叶菊合作社、明光市自来桥镇桂将甜叶菊合作社、明光市石坝镇北岗甜叶菊合作社、明光市多智禽业养殖合作社,并且又有3个乡镇的领导前来咨询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事宜。
二、帮扶——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
——实施“合同帮扶”工程,促进“订单农业”发展。涧溪工商所对以上7个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注意进行具体业务指导,目前7个合作社已经订立各类农业经营合同3800余份。明光市石坝镇大宝甜叶菊合作社设立在工商系统服务新农村“百村十镇”示范点的石坝镇太平村,涧溪工商所确定2名工作人员作为专门的联系人,帮助该合作社制作《合同书》样本,协助制作《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员职责》等制度,并教会企业和农户双方如何订立合同,现在这个企业已经有100余户稳定的订单农户。
——帮扶农民经济合作社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走品牌、创名牌发展之路。这个方面涧溪工商所制定了“两化”,即农产品商标发展的长期规划,及农产品商标注册的近期规划,现在全辖区7个合作社都制定了商标发展规划书。所长亲自担任辖区涉农商标指导员,工商所商标专管员作为涉农商标联络员。除了已经注册“多智牌”禽蛋商标外,现在正在积极筹办太平牌西瓜商标、鲁峰牌优质水稻商标、自来桥牌山芋商标。特别是自来桥山芋专业合作社,目前已经签定了6千亩山芋种植、购销合同,并已建成了现代化山芋储藏设施2处,可储存山芋6000万公斤,用于反季节销售,其经济效益相当可观。另外,涧溪工商所利用监管广告业务优势,协助太平村合作社在苏皖309省道边树立广告牌一面,向外宣传该合作社的优质农产品,使合作社的经营方式向现代化迈进。
三、规范——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中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新生事物,合作社成立以后相应也出现一些问题,工商所便紧随其后跟踪解决。在合作社与农民签定“订单”开初时,个别合作社经营者,为了降低自身未来的市场风险,尽力压低农产品预订价格,或者在合同书中,通过制定不利于农户的条款,想把潜在的市场风险转嫁到农户头上。针对这种现象,涧溪工商所利用工商部门熟悉合同管理业务的特长,深入合作社现场,积极宣传《合同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倡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一方面由工商所统一精心制作了农产品《合作协议书》文本,做到格式规范、条款清晰、责权利对等,合同书增加了合作社经营者在农作物种植期间所负的责任,比如,向农户提供优质种苗、病虫害防治等服务。特别是在合同书上确定了农产品收购“最低保护价”,让农户市吃了“定心丸”。工商所此举维护了农户利益受到农民欢迎。另一方面,工商所在规范合同时,也对农户经济行为进行了规范,就是要求农户也要讲诚信,在农产品成熟以后要遵照合同书约定如数卖给合作社。通过涧溪工商所这样具体细致的工作,规范了合作社的经济合同行为,维护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排除或减少了“农业订单”合同经济纠纷隐患。
四、发展——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水平
——积极为农村经济合作社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对于培养农村经纪人队伍,涧溪工商所总的思路是“在培育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创优”,首先在各乡镇成立经纪人协会,已经成立石坝、涧溪、自来桥等镇3个经纪人协会。其次是免费培训,邀请专家、领导前来授课,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经纪人159名。同时鼓励农村经纪人把当地农产品推向市场,在商品流通、信息传递、农产品购销中架起农民与市场间的桥梁,切实解决了农民出售农产品难的问题。
——在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工作中,涧溪工商所全面推进“执照农民”工作的发展,增强农民市场主体意识,提高农民驾驭市场经济能力。从6月初开始,涧溪工商所对合作社内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殖业专业大户、能工巧匠以及各类为农服务的组织,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鼓励他们再以个人或家庭性质来注册登记,使他们同时成为真正的“执照农民”。如在鲁峰村就培养了养鸡专业户单义、水面养殖户李连柱、林果专业户刘堂胜、杨里凯、崔培志、李享来、李永培等为“执照农民”,带动周边农民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目前全辖区已经办理营业执照的农民有18户,使他们真正成为了合法的市场主体,有利于他们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