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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7月1日起实施

日期: 2007-07-04 10:57 作者: 来源:央视国际 【字体: 打印本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7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在山东、北京、江西等地共有3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到了第一批营业执照,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上千个农户参加,主要经营山楂、红枣、柴鸡、绿色蔬菜等农产品。

  7月1日,在山东省青州市,就有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了工商局的注册。

  当地村民说:“好呀,这以后就能赚钱了。”

  当地村民说:“以后种植什么,都有老师教,还有先进的技术,还好买了。”

  村民告诉记者,新成立的山楂发展专业合作社是由青州市下属九个村的村民按照自愿自发的原则联合组成的,首批社员一共有158人,入股的股金最低是每股100元,合作社将为每个社员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购买化肥,统一销售,社员根据山楂卖出的数量和参股的多少享受分成。

  山楂发展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金德功说:“记住这句话,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要靠合作社来解决。千万千万别被我们有些急于搞生产的部门的同志,把它给带歪了,弄不好,可就是把大家忽悠了一把,最后摔个头破血流,然后合作社四分五裂。”

  记者了解到,在成立山楂合作社之前,村民种植的山楂往往都是卖给一些来山区收购的小贩,价钱是每斤一毛到三毛,成立合作社以后,通过引进新的栽培技术,山楂的质量要比农户自己种植的提高很多,加上合作社作为整体与采购方谈判,预计每斤可以卖到1.5元。加上团购化肥等农资产品节省下来的成本,每个村民的收入大概能达到2万元左右。

  山东省青州市市委书记王立胜说:“用市场这个纽带把广大的分散的农民统一到这样的经济组织里来,大家共同来面对市场,使农民的收入能保持一个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