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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成立首家种植业农民个人合作经济组织

日期: 2006-11-27 09:07 作者: 朱绍东 苏蓬利 来源:千龙网 【字体: 打印本页

  11月1日,北京市昌平区第一家种植业农民个人合作经济组织-- “北京兴寿清梅农业经济合作社”正式登记注册。

  自北京市工商局提出《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首都农村发展的意见》后,昌平工商分局面向农村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政策,对种植集中、有条件搞规模生产的农户给予书面指导和建议,逐步让农户认识到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农民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使农业产业化经营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根本途径。兴寿镇麦庄村的8户果农,都是多年经营大棚种植草莓的农民,在他们的眼里,原来仅仅是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满意了,对搞规模生产和进入市场就是一个模糊的梦。在了解到政府鼓励农民自主搞专业合作社后,他们的领头人左玉清向昌平工商分局兴寿工商所提出“这里给办吗”、“怎么办”的疑问,对于他们的茫然和困惑,兴寿所派专人介入,带申请人到分局登记窗口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登记科工作人员走出平台指导申请人如何申请名称、如何准备资料,并帮助申请人填写了申请登记的表格,打印了企业章程,并在办理过程中,开设了“绿色通道”。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服务,优先办理。当他们双手拿到营业执照,一声声谢谢充满了真情实意。更为可喜的是在这期间,其他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在积极筹建。同时也认识到,引导农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是一条扶持“三农”,推进农业农村跨越发展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