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合作尝甜头扶持不可少———海南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探析

日期: 2006-11-22 08:48 作者: 操戈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之后,吸引各方热议农民合作话题。从海南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看,合作起来的农民尝到了甜头,但是能够合作起来的农民还很少。

  合作让农民尝到了甜头

  合作社让农民种得起香蕉。2002年,临高县南宝镇没有一个农户种香蕉。2003年,在老省长陈泽厚和三合公司董事长张锡炎组织下,南宝镇松梅村7户农户成立了松梅村香蕉合作社,种香蕉58亩。社员没有钱时,由合作社出面并担保到信用社贷款。在种植香蕉高回报的示范下,在合作社从规划土地、统一农资采购、与市场联系订单等全程服务下,2006年南宝镇农户的香蕉种植面积已经超过1万亩。

  协会让农民打赢价格战。琼海市温泉镇温泉村有一个琼海市槟榔协会,会员100多人。去年湖南省槟榔协会来琼海搞价格战,琼海市槟榔协会出面与他们交涉,最后终于达成长期合作协议,槟榔价格上升到了11元/斤。海南农民多卖1亿元以上。

  协会让荔枝出口。海南屯昌荔枝协会,为会员提供种植技术、农资和销售服务,经常请专家来讲课并指导生产。同时由于营销服务做得好,协会联系出口商,会员率先把高品质的海南荔枝卖到了美国和欧盟,协会的基地被海南省经贸局列为荔枝出口后备基地。农民获得了更多的利润。

  合作社让芒果形成了产业链。三亚芒果合作社组织了800户农户入股,直辖的芒果园面积达8万亩,产量约8万吨,组织了一个包含13个分社和6个企业的合作社体系。合作社理事会全力培育社员成为合作社企业家,芒果产业链条正日渐成熟,果农增加了收入的渠道。

  期待更多的农民参与合作

  海南省农业厅有关人士介绍,通常所说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县级以下的协会、合作社、合作联社和研究会4种类型,在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之后,合作经济组织将明确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种称呼。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农民自己的组织,农民自己既是合作社的出资人,也是合作社服务的对象,80%以上社员必须是农民,使合作社里形成一种不分股金多寡采取“一人一票”表决制的劳动雇用资本现象,将防止少数几个大户控制合作社局面的产生。

  目前,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超过了650个,参加的农户数目超过了10万户。但是就在这650个之中,就有近400个是找不到相应部门注册的“黑户”,全省还有近90万户农户没有合作起来。

  没有相关部门注册仅仅是问题的冰山一角。农民没有相关的合作社知识,想做没有钱做,做了也不知道该如何管理,不知道该如何发展等都是农民面临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吟棠说,农民合作社顺利产生和健康发展,需要具备农业生产的商品化程度比较高、农业生产的区域专业化程度比较高、农业生产者的利益认同感比较强等物质基础条件。回顾几年来的反季节瓜果菜商品生产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谁能说海南另外的90万户农户大部分不具备发展合作社的物质基础条件?

  加强知识宣传和财政扶持

  让海南农民合作起来,千头万绪可以归结到最重要的两件事情上———合作知识宣传和省级财政扶持。

  农民需要对合作社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上个世纪以来,西方各国农民合作社的迅速发展普及,就得益于合作社运动所坚持的合作社教育原则,即对农民进行广泛的合作社知识宣传和合作社业务培训。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大机遇,要把这部法律送到农民手里,组织农民观摩学习,更重要的是需要培训出一批合作社辅导员。

  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外部的多种支持。初创的农民合作社,从一开始就面临很高的市场进入门槛。市场上各类工商企业已经经历了长期发展,无论是经营规模、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都已相当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外力的扶持,合作社很难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得到发展。鉴于这一现实,作为对于农民这一弱势群体和农业这一弱势产业的支持政策,许多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对合作社企业的政府扶持政策。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扶持政策列专章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八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

  目前,国内多数省市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力度很大。海南省农业并不落后于内地省市,反季节瓜果菜产业一直是海南的骄傲,但是省级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专项扶持资金少得可怜。海南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呼唤财政加大投入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