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种粮大户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种粮大户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我部在山东德州挂职干部 方晓华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尤其是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和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种粮大户数量快速增长,种植规模逐步扩大,在稳定粮食生产、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山东德州平原县挂职期间,通过查阅统计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农户等方式,对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进行了调查。
一、粮食生产及种粮大户基本现状
平原县总面积1047平方公里,人口46万,耕地85万亩,2014年,全县小麦播种面积83.7万亩,单产平均547.1公斤,总产45.8万吨,比去年增加0.4万吨,增幅达0.9%。玉米收获面积83.2万亩,平均亩产626.3公斤,总产52.1万吨,比去年增加3.2万吨,增幅达6.5%。粮食总产97.9万吨,比去年增加3.6万吨,实现了粮食生产的“十二连增”,连续四年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荣誉称号。
平原县共有种粮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51户。其中,100—300亩的有35户,共6138亩;300-500亩的有10户,共3778亩;500—1000亩的有4户,共2752亩;1000亩以上的有2户,其中腰站镇后槐村周胜华种植面积1307亩,王凤楼镇后王村张洪星种植面积1504亩。
(一)按土地来源划分。51个种粮大户共经营15478亩耕地,其中租种集体耕地1578亩,占10.2%;租种个人耕地的有12519亩,占80.8%;经县以上有关部门批准开垦的耕地、租种其他耕地等1390亩,占9%。
(二)按经营形式划分。一是普通的家庭经营型,以种田为职业的家庭经过长期积累,逐步扩大种植面积,成长为种粮大户,此类种粮大户有20家。二是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经营型,农民以资金、农机、劳动力等形式入股,联合成立粮食种植合作社,以合作社名义承包或租赁土地整体经营,物资统一采购,农机具内部调配,收益按投资比例分配,此类种粮大户一共有31家。
(三)按土地流转年限划分。土地流转期在5年以内的29户,占56.9%;6—10年的9户,占17.6%;11—20年的7户,占13.7%;30年以上的6户,占11.8%。
二、种粮大户在发展粮食生产中的作用
(一)促进粮食稳定发展。一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种粮大户的迅速发展,有效地解决因农村劳动力转移、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耕地抛荒问题,确保了粮食生产面积。二是稳定粮食产量。自国家实行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以来,大户们相对更追求产量实现增收,一批小麦玉米良种在种粮大户中得到普遍推广,也带动了周边散户品种选用,成为促进粮食增产的关键因素。
(二)带动农业科技推广。一是新品种推广。相比散户,种粮大户更容易接受和引进新品种,一般3年左右进行一次品种轮换,充分挖掘品种的增产潜力。二是新技术推广。平原县出台了种粮大户评定奖励办法,要求种粮大户全面实行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粮食增产关键技术与措施。同时,县农业局的技术服务也是“以点带面”突出围绕种粮大户开展,种粮大户在农技推广方面已成为“排头兵”和示范典型。三是农机推广。粮食种植面积越大,其农机配套也越多越先进。种粮大户基本实现机耕、机防、机收。种植大户种收后,其农机设备可以帮助周边农户作业,有效提升了全县农机化水平。
(三)推动农村劳动力再分配。种粮大户开展规模化生产,解放了农村富余劳力,青壮年可外出从事二、三产业。留守妇女可以在农忙时节被雇佣劳作,每日工资在60—80元之间不等,农村剩余劳力得到充分利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种植规模普遍较小。100—200亩的种粮大户占总户数的49%,种植面积仅占24.6%,且整体机械化程度偏低,仍处于粮食规模化种植的初级阶段。
(二)承包期限短。土地流转合同期限的长短是决定种粮大户土地投入的重要因素。没有稳定的土地经营权作保障,种粮大户很少扩大投资购买大型农业机械、修缮水利设施和扩大种植规模。田块零散不成片,给机械化生产带来了不便,同时对灌溉、喷药等管理带来了负担,增加了成本。以上原因,也使一部分种植户没有长远规划,限制了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步伐。
(三)生产成本持续增加。一是土地租金上涨。随着城镇化建设和惠农政策的实施,租地成本年均上涨15%左右,有的乡镇平均达到1000元/亩/年,成方连片、地段好的可达到1200元/亩/年,并且仍有上涨趋势。二是农资价格上涨。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年均增长普遍在10%以上,国产尿素、二铵、复合肥每吨平均价格为2000元、3500元和3220元,同比分别上涨180元、200元和220元,其价格根据原料元素的价格上涨还会有所上扬;玉米种子每亩平均价格比去年上涨5-10元/袋。三是人工费上涨。目前达到100元/亩/天,涨幅达到30%以上。
(四)比较收益低。一般情况下,种粮大户与转给其土地的农民约定:国家的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均由转出土地的原农户享有。种粮大户只能享受上述补贴项目之外的专门对于大户的补贴,目前山东省“以奖代补”及县里奖励资金合计约为300元/亩。种粮大户种植的粮食作物为小麦、玉米,土地租金按每亩1000元计算,每亩粮食的效益分析如下:
2014年种粮大户投入与效益测算表(亩计)
作物 |
成本项目 |
数额(元) |
收入项目 |
数额(元) |
小麦 |
土地租金 |
500 |
2014年全县小麦平均亩产1094.2斤*1.25元/斤 |
1368.75 |
机耕 |
60 |
|||
底肥 |
120 |
|||
机播 |
20 |
|||
种子(统一供种) |
0 |
|||
追肥 |
60 |
|||
灌溉(3遍) |
90 |
奖补资金300元/2季 |
150 |
|
除草、杀虫、化控剂 |
20 |
|||
机收 |
60 |
|||
合计 |
930 |
合计 |
1518.75 |
|
玉米 |
土地租金 |
500 |
2014年全县玉米平均亩产1252.6斤1.06元/斤 |
1328.76 |
机播 |
20 |
|||
种子 |
45 |
|||
底肥 |
40 |
|||
追肥 |
80 |
|||
除草、杀虫、化控剂 |
20 |
奖补资金300元/2季 |
150 |
|
灌溉 |
30 |
|||
机收及秸秆还田 |
100 |
|||
合计 |
835 |
合计 |
1478.76 |
一季小麦利润为1518.75-930=588.75元,一季玉米利润为1526.76-835=643.76元,全年合计1232.5元/亩。而种植西瓜、芹菜等露地瓜菜每亩年利润均在在5000元以上,冬暖大棚均在1万元以上,最高可达三四万元,粮食种植的利润明显低于“非粮”作物,造成土地流转后粮食种植率低。此外,从机会成本的角度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月收入在2500-3500元之间。衡量收益后,很多农村青壮年选择在外务工,不愿从事粮食种植。
(五)生产经营融资难。根据种粮大户的普遍反映,现在的承包土地形式无法获得金融部门的认可,承包土地无法抵押,也就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农村信贷手续复杂、授信额度小,种粮大户主要通过亲戚朋友借款、民间(高息)借贷等方式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借贷风险加大。部分种粮大户采取播种季节赊欠农资,粮食收获出售后再偿还欠款的方法,同样需要支付较高利息。种粮大户流动资金紧张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每年3—5月、9—10月粮食收获前夕是他们流动资金最紧张的时候,7月、11月卖完粮后即可返还借贷资金。资金周转难、缺少生产投入是制约种粮大户扩大生产面积的一个重要原因。
(六)土地成片流转困难。一是农民的恋地情节,一些年长的农民对土地感情深厚,不愿意流转土地;二是农户情况千差万别,众口难调,成片流转难;三是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不健全,农户之间自发的土地流转大多没有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仅有口头协议,容易造成土地纠纷。有的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存在条款不全、权利义务不明确等问题。县、镇一级还没有统一、完善的土地流转服务机构,造成土地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土地的市场化流转,影响了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种粮大户扩大生产规模。
(七)配套设施不健全。一是路网不配套,机耕路少,路面状况差,不利于机械运输与作业;二是沟渠不畅,排灌设施不配套,容易受到自然灾害;三是晒场小,仓储条件差,当不能及时销售时,容易造成霉变,阴雨天气更是损失严重。种粮大户因土地租期不定、地块分散、资金不足等原因,也无力或者不愿投资完善水利设施和购置大型农机具。根据调查,全县51个种粮大户拥有农机具(播种机以上,大小型全包括)数量为208台(套),户均4台(套),拥有从种到收全套机械的种粮大户少之又少。
(八)经营风险大。一是目前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是10元/亩,最高赔偿标准为小麦320元/亩、玉米300元/亩。如果遭遇严重灾情,赔偿款甚至不足以支付土地租金,对种粮大户是严重打击。二是虽然目前的粮食市场全面放开,价格趋升,销售顺畅,不易出现积压滞销的情况,但是大部分种粮大户的粮食销售渠道仅靠个体经营户收购,存在不同程度的压级压价现象,市场风险不容忽视。三是还有一部分农户没有被各类组织覆盖,抗风险能力较弱。
四、促进种粮大户发展的对策建议
种粮大户是带动粮食生产专业化合作、联动企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角色。为更好地引导、扶持、培植种粮大户,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设施建设,提高规模生产条件。增加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粮食仓储设施的投入,并建立固定的投入机制,确保水利和仓储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有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增加农户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农户种粮有效益。
(二)加大奖补力度,激励种粮积极性。设立种粮大户专项补贴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其购置大型农机具、提高耕地质量等先期投入给予适当补偿。对种粮大户实行购机补贴优先政策,优先办理补贴手续、优先接受培训、优先提供维修等服务。将种粮大户承包的农田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项目范围,实施水、田、路综合改造,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
(三)规范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一是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步伐,对合同签订、双方权利义务、纠纷处理、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流转合法合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稳定农民土地预期,规避土地权属纠纷,让农民可以放心流转土地。二是赋予村集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探索由农户将承包地统一向村委集中再统一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三是建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集中。四是完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和管理机构,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开展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促进土地科学高效、有序健康流转。
(四)加大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把种粮大户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缓解大户季节性、临时性的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对于实力强、信用好的大户,适当增加授信额度,允许以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抵押物;对购买大中型农机具的,适当延长还贷期限;允许种粮大户以联保等形式办理贷款手续;成立专门的农业担保公司,专门对种粮大户贷款提供担保等等。
(五)完善保险政策,增强抗灾能力。一是积极推行农业保险制度,由当前政策性保险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转变。在种粮大户中宣传普及农业保险意识,加强他们对农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让更多的大户参与到农业保险中来,做到“种粮有保险,风险不用愁”。二是要完善和规范投保与理赔制度,真正走上市场化,帮助种粮大户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分解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收入的稳定,实现“自愿投保”、“谁投保谁受益”、“花小钱保大险”,有效化解种粮大户种植风险。
(六)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种粮水平。制订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政策措施,构建覆盖粮食生产全过程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技推广队伍,防止队伍断层,进一步加大农技推广普及力度。二是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建立种粮大户档案台帐,及时掌握种粮大户的真实情况和实际需求,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三是积极培育专业服务组织。实现农业技术服务与广大农户“零距离”接触,及时了解大户在种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及时解决问题,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标准化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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