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10]50号)统一部署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0]86号)精神,有效开展全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发[2010]50号”和农业部“农办科[2010]86号”精神以及农业部《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以全省春耕种子检查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一批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全社会对品种权的认知度和维权意识,保护品种权利人、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种子市场竞争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加大执法力度,提升保护农业知识产权水平。在粮食主产区和制种基地,以玉米和水稻为重点,集中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侵犯他人品种权以及“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灭活处理一批假冒伪劣授权品种种子;增强种子企业守法意识,提高农民识辨假种子的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种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治理。按照“申请授权品种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证明,不能提供有关材料的,农业部门不予发放许可证;先期取得许可证的品种被授予品种权的,持证企业应主动与品种权人协商,未达成协议的,根据品种权人的请求,发证机关应收回许可证”的方法,全面清理核查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强化对生产许可证发放后的监督管理,开展制种基地摸底排查工作,依法打击无证和“偷梁换柱”生产授权品种的行为。
(二)突出关键环节监管。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加快品种标准样品的收集,尽快建立健全品种DNA指纹图谱库。在粮食主产区,以玉米、水稻为重点,加强对种子交易聚散地、种子交易会的监管,加大对品种真实性抽查检测鉴定力度和频次,对检测出品种真实性不符合的,要坚决依法查处。要鼓励市场主体特别是权利人举报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加大执法协作,消除流通环节执法中的消极推诿现象。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要发挥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作用,实行检打联动,及时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查出的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加强与人民法院、工商管理部门的沟通,对其处理的违法事实清楚、已经结案的案件,涉及到生产销售“套牌”授权品种等侵权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在种子交易和使用的关键时段,举办执法现场会,公开销毁一批侵权用的包装物,灭活处理一批假冒伪劣种子,集中曝光一些侵权单位。
(四)强化舆论宣传。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尊重品种权、自觉守法的典型。在购种高峰期,印发农民购种注意事项,制作发放保护农业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宣传片,组织植物新品种保护,普及农业品种权维权知识,加大对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的单位或个人的曝光力度,提高广大品种权人、用标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省农业厅成立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重大事项及案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省农业厅的做法,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及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目标,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协调。专项行动计划涉及政策法规、科教、质量监管、种子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部门之间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有密切的沟通协作,避免推诿扯皮。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法院、工商、质检等部门沟通配合,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严格执法行为。认真学习《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制作。农业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记录调查结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树立廉洁自律形象。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专项行动的严肃性,突出专项行动的有效性,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专项行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并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省市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专项活动期间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指导,督查督办。
(五)抓好信息报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收集汇总本地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整治工作进展、阶段性效果、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各地市农业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省农业厅(附件4),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市信息上报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
五、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
2010年12月下旬:省农业厅下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各地市农业部门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
2011年1月:各市、县农业部门全面清理核查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开展制种基地的摸底排查工作,依法打击无证和“偷梁换柱”生产授权品种的行为,省农业厅组织抽查。
2011年2月中下旬:各县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授权品种市场大抽检,样品送交相关检测机构鉴定真实性。
2011年3月上旬: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处理相关案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在侵权多发地召开品种权执法现场会。公开曝光侵权假冒单位和个人,销毁侵权用的包装物,灭活处理假冒伪劣种子。
(三)总结验收。
2011年3月中下旬: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适当时间组织检查。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刘晚治
联系电话:020-37288842
传真:020-37288522
信息报送邮箱:nytlwz@126.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邮编:510500)
植物新品种侵权举报电话:刘晚治,020-37288842
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举报电话:李小宁,020-3728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