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委关于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自2010年10月全国开展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在农业部指导下,重庆市农委开展了为时九个月的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情况
2010年11月,市农委制定了《重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二五规划》,规划对重庆市十一五农业植物新品种发展和保护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十二五发展和保护的思路和原则,拟订了十二五期间重庆农业植物新品种发展和保护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的具体措施。计划到2015年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总量累计超过150件,授权量达到120件,农作物主导品种实现100%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我市自有知识产权的审定品种授权比例由现在的40%提高到“十二五”期末的80%。
(二)打击假冒伪劣农资情况
1、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护农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检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兽药市场2000个、企业300家、门店15000个;取缔无证经营户200个;现场处罚80件,罚金50余万元。
2、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检查全市423个种植业基地、28个规模奶牛养殖场、120个畜禽养殖场、178个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养殖场、212家“三品”生产单位,尚未发现畜禽养殖场添加和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查面达到100%,有效遏制了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杜绝了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农业种子质量抽检情况。2010年12月15至17日,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江津区、璧山县、永川区、万州区四地种子市场进行了明查暗访,共抽查了158个种子经销店,其中水稻抽查了28个品种,玉米抽查了36个品种。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查处假冒伪劣农用种子12000公斤,价值200万元。
二、主要做法和成绩
(一)领导重视,及时成立组织。2010年11月2日,重庆市农委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委分管领导王久臣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农委科教处欧阳柬处长担任,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处黄君一处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周兵主任、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韩以政总队长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筹协调。
市农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科技教育处,科教处副处长刘宗慧任主任,李淑平、向放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相关协调工作。
2010年11月中旬,市农委科教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处和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分别拟写了文件并下发到各个区县。一是《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0]410号)。二是《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1年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0]469号)。三是《关于清理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通知。
(二)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是全国统一部署的行动,各级都非常重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农委王久臣副主任组织法规处、科教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处、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人,召开了打击侵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会上,王久臣副主任传达了市政府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明确了各处室和各单位的任务,部署了“1114”的工作安排,既:成立1个领导小组、制定1个实施方案、拟定1个任务分解,开展4次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我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为重点:一是加强我市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二是加快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三是整顿我市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登记、认可,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等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制造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开展农资市场整治
市农业执法总队积极协调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组,采取集中与分散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
1、突出农资市场整治重点。在切实抓好七大类农资市场整顿的同时,突出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重点,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整治农资市场的违法行为。种子:以此品种种子冒充他品种种子、未审品种、经营散装糯玉米种子等违法行为;农药: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肥料:经营未经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剂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饲料: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和违规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违禁添加物等违法行为;兽药:生产经营假劣兽用生物制品和使用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生产经营农业部禁止使用的兽药和抗病毒药物等违法行为。二是整治经营秩序不正规的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经营档案、进销台帐记录不健全、不规范的突出行为。三是整治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使用和销售行为。重点整治农药经营户销售全国全面禁止使用的23种农药的行为。
2、加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根据我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中与分散行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工商、质监、供销等相关人员,分成五个小组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了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
3、加大质量抽检力度。我们扩大了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群众反映强烈、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以来,抽检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样品67个,代表数量150925公斤。其中,杂交玉米34个批次样品,代表数量114520公斤;杂交水稻33个批次样品,代表数量36405公斤;抽检蔬菜种子41个,代表数量500公斤,其中不合格的5个;抽检农药样品150个,其中不合格的1个;抽检肥料样品32个;抽检饲料样品23个;抽检兽药样品80个,其中不合格的7个。
4、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我们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集中力量查处发现的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及时成立了专案组进行查办。全市行政立案142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
(四)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的工作氛围。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营造了农资打假氛围。一是组织培训宣传。2011年2月19日,组织召开了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培训会。全市部分执法人员和部分农资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复配剂产品等规定,进行了经营档案、进销台帐记录的规范,印发了相关的宣传资料。二是结合日常检查宣传。每次到市场检查,执法队人员都耐心的为经营户讲解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手把手的教经营户建立经营档案,在平时工作中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培训。三是结合“质量安全保生产,放心农资送下乡宣传周”活动进行宣传。这次活动,出动农业执法和技术人员700余人次,出动检查和宣传车辆100台次,下发《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资辨假识假知识》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群众技术咨询1000人次、有效地营造了农资打假氛围。四是借助电视、报刊和网络覆盖面广的特点进行宣传。
(五)强化服务,积极调解农业纠纷
一是充分发挥“12316”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农业执法队积极接待群众投诉,并及时处理,对需到现场调查的投诉案件均立即组织并配合相关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耐心细致地给农民进行了解释,并对其农业生产进行了指导,控制和减少了生产损失,有效地解决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经过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惩处了突出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确保了农民能购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和“放心料”,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确保了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
(一)农资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全市农资和种子市场拉网式的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由于经营体制的变化,多数农资经营单位都由原来的集体经营转变为个人承包经营,进货渠道多,给农资监管增加了难度。
二是经营农资的人员存在业务素质的差异,缺乏必要的农技方面的专业知识,不能较好的指导农民科学的使用农资新产品和推广农业新技术。
三是农资市场体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市场放开了,经营者责任、权利和义务不够明确。
四是《种子法》于2001年实施后,“两杂”种子的经营由以前的专营变为市场开放经营,因此,经营“两杂”种子的单位和个体增多,销售的品种增多,也给“两杂”种子市场监管增加了难度。
五是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上存在法制意识不强,保障经费欠缺的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打算在下一步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我们将积极主动和工商、质监、供销、委属部门等职能单位协调配合,加大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牵头与协调作用,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
(二)进一步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要组织相关力量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并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三)进一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宣传培训。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强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进一步营造氛围。
(四)进一步加大市场检查和惩治违法行为的力度。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逐步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五)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措施、落实既定目标,使我市农业植物新品种审定品种授权量由现在的40%达到80%。
二0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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