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根据农业部和浙江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厅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行动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省“双打”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后,我厅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由厅科教处牵头,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种子总站、厅农场局按职责分工承担专项行动任务。会后及时印发了《浙江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确立了工作目标和重点,细化了各项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专项行动从2010年10月开始,2010年12月到2011年3月,主要开展了授权品种市场检查和地理标志产品检查,并进行了疑似品种的真实性鉴定;2011年1月至5月,对检查中发现的侵权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理。各地农业部门也都结合实际,印发行动方案,开展执法检查。
(二)加强宣传,形成共识。以农业部《致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公开信》、《致全国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公开信》为主要内容,在浙江农业信息网进行宣传,加强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种子企业的联系;参与《2010年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浙江省“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写,进一步宣传和规范农业部门植物品种权保护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手段做好对侵权案件的剖析,曝光侵权企业、确立反面案例;编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春耕备耕期间和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现场发放,并加以讲解,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
(三)强化执法,严格查处。我厅把专项行动与“绿剑”执法行动和“种子执法年”活动结合起来,以水稻、玉米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开展明查暗访,集中力量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侵犯他人品种权以及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清理了一批不合格企业,查处了一批伪劣种子。据统计,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我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立案114起,结案77起,共罚没假劣种子8982.9公斤,挽回经济损失111.3万元。
二、重点领域整治情况
(一)开展生产许可检查。专项行动以来,我厅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严格开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检查,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并组织开展对企业种子生产档案、经营档案的监督检查。经检查,全省种子经营企业经营档案符合、基本符合要求的占被查经营者总数的73.6%,现有发证有效期内的种子经营企业130家,其中省级、市级、县级核发的分别为28家(21.5%)、50家(38.5%)、52家(40%);有效期内的种子生产许可证697份,其中省级、市级、县级核发的分别为248份(36%)、86份(12%)、363份(5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业办理工商注册时登记为个体经营户,没有工商注册资本;二是个别种子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三是个别地方没有制订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流程,许可工作初审机构职能不清;四是个别企业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已经届满未延续。针对这些问题,我厅及时责成当地限期进行清理和整改。
(二)开展种子市场检查。为规范我省种子市场,我厅以“种子执法年”活动为着力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做好市场检查、扦样以及检测工作,做到检打联动。今年4月,我厅组织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种子总站、杭州市执法支队、杭州市种子总站和江干区农业局等单位的二十多位执法人员对杭州市石桥路种子批发市场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部分种子经营单位进行了种子扦样,抽取了28份种子样品,开展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检测;对12家种子经营单位的种子经营档案、标签、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进行检查。据统计,全省共检查水稻、玉米、棉花、蔬菜等农作物种子样品223个。从检查结果看,种子质量合格率平均为73.5%,其中主要农作物种子合格率90%以上,杂交稻、棉花、油菜种子合格率为100%,蔬菜种子合格率相对较低;种子经营档案符合、基本符合要求的占被查经营者总数的73.6%;种子标签符合、基本符合要求的占抽查样品的86.1%;1个作物品种未办理引种许可审批。
(三)开展品种真实性鉴定。2010年12月,我厅组织抽查了浙江勿忘农集团等6家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企业的19个品种35个种子样品,代表种子数量70.9万公斤。经室内净度、水分、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检测,合格率100%。随后又对种子样品开展了品种真实性和田间纯度鉴定,经鉴定,田间纯度全部合格,品种真实性符合要求,未发现假冒其他品种名称的现象。2011年4月,农业部下发《关于开展水稻、玉米品种真实性抽检工作的通知》(农科(执法)函〔2011〕第69号),我厅根据文件要求,以杭州、宁波、金华、衢州等地为重点,抽取浙江农科种业有限公司等共计30个种子公司的70个水稻样品和10个玉米样品,分别送到中国水稻研究所和北京市农科院玉米研究中心进行真实性鉴定。目前,鉴定工作正在研究单位有序的进行当中。
(四)开展地理标志用标抽查。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加强对地理标志的用标管理,对达不到地理产品标志要求的产品杜绝用标,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行为。如杭州市、县(区、市)农业局围绕蔬菜、蘑菇、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对“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识规范使用情况进行多方位、有重点的专项检查,有效的规范了地理标志的用标管理。据统计,截止2010年底,全省“三品”总数达3846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606个,绿色食品1147个,通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农产品93个,获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10多个。
三、今后工作打算
“双打”专项行动即将结束,我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成果,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长效机制,把打击侵权制假工作推向深入。
(一)强化源头治理不放松。继续严格品种试验、审定工作,规范相关单位和个人行为,提高品种审定质量;加强生产基地监管,规范种子生产者行为,维护种子生产秩序;依法加强对申请授权品种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强化对生产许可证发放后管理。
(二)强化执法检查不放松。加强对扦样和检测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种子交易市场及基层种子部门抽查工作,加大对品种真实性抽查检测鉴定力度,严厉查处侵权制假案件。
(三)强化舆论宣传不放松。继续大力宣传中央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成果展示宣传我省新品种保护的成效,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提高公众品种权保护意识。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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