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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日期: 2011-07-08 18:16 作者: 云南省农业厅 来源:云南省农业厅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10〕50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0〕86号)的要求,我厅高度重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制定行动方案,结合种子执法年的活动开展工作,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工作,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种子市场环境,保护了品种权人和广大农民的利益,确保了生产用种安全。现将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密组织、周密部署

  我厅将此项工作列为2010年底至2011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制定方案,部署工作,培训骨干,督促检查。2010年11月26日召开了全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向全省16个州(市)农业局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10〕50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0〕86号),印发了《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科〔2010〕345号),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要求及时间安排等。各地农业部门及时向局党委或局领导进行汇报,各市(州)农业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将该行动列入工作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及时安排部署。玉溪市调整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二)严格执法、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了源头管理。对全省获得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的作物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登记,准确掌握底数;结合种子执法年工作清理核查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经营情况,对涉及保护品种的主要制种基地进行调查,核实生产情况,防范侵权生产的保护品种被“偷梁换柱”。主要检查种子标签、种子经营档案、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登记情况、生产、销售品种的审定情况和授权情况,并分别对全省销售的种子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重点检查种子经销户是否有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套牌销售、散种销售和是否存在种子生产经营不备案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了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品种权监管。在粮食主产区,以授权保护的玉米、水稻为重点,加强对种子交易聚散地和种子交易市场的监管;在花卉主产区,以授权保护品种为重点,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三是加大了执法力度。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大打击侵权行为的力度。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347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3148人次,检查农业科研单位25家、种子企业204家、农资经营户16779户次,种子交易聚散地和种子交易市场11571个次,检查杂交水稻品种593个次,杂交玉米品种867个次,抽取种子样品2590个,核查备案登记证明1390份,对97个水稻、136个玉米品种种子进行抽样,送43个水稻、74个玉米品种种子到检测机构进行品种真实性鉴定。全省在今年春季种子执法行动中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9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查封(扣押)通知书》12份。共没收无证经营、散种销售13324千克,没收假冒套牌种子48千克,责令召回、退回未审先推种子、质量不合格种子70303千克,销毁种子1422千克,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罚款77450元。发现了3起涉嫌水稻保护品种的侵权线索,省厅已经立案,正在调查中。省农业厅派出工作组重点抽查了4个州市14个县的种子企业或经销商22家,标签49个,种子样品31个。品种审定和授权品种检查合格率比去年提高了6.6个百分点,标签合格率提高了10.2个百分点。普洱市检查“两杂”种子经营户525户,其中无证经营户11户,查处违法经营“两杂”种子案件258起,责令停业16起;警告146起;扣押种子55起,扣押种子12896kg;没收种子25起,没收种子1229.6㎏;销毁种子6起,销毁种子369㎏;罚款8起,罚款金额13100元;没收违法所得2起,12263元。查处违法经营蔬菜种子44起,责令停业2起;警告2起;没收种子40起,没收种子48.5㎏;销毁种子48.5㎏。大理州组织20多人对宾川、祥云、南涧、巍山进行重点检查;针对农药和肥料打假共出动执法人员2880人次,整顿市场503个次,印发宣传资料14.3万份,查处违法经营72起,查处违法农药1091.62公斤,违法化肥40吨。德宏州共出动执法人员337人次,印发宣传资料8500份,检查企业495个次,整顿市场56个次,受理举报案件1起,共查获假劣种子6850公斤,肥料30320公斤,农药352公斤,货值8.1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2万元。丽江市对辖区内所有经营网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了10个种子经营户,杂交玉米种子样品12个,杂交水稻种子样品3个;查处违法经营种子案件21件,共没收杂交玉米种子242千克;检查了种子经营户的档案建立健全情况。保山市派出执法队伍26批150人次,对粮食主产区的46个乡(镇)的种子交易市场,154个经营户,62个经营品种(其中玉米32个,杂交水稻18个,常规水稻12个)进行了检查,又重点对雅玉889、楚粳27等4个玉米、5个水稻保护品种开展了检查,尚未发现侵权和经营假种子案件。

  (三)培训骨干、强化宣传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科教科、法规科、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等部门的骨干进行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工具,依托农业科技下乡、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和种子执法年活动等工作平台,实行正面引导,宣传农业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农业植物新品种权、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全省培训农业执法骨干2万多人次、种子经营户56000人次、农药经营户84000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370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万份,张贴宣传标语6000条,书写黑板、墙报550期,群众受训500万人次。文山州结合工商部门的“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全州102个乡(镇)680个村民委(社区)巡回宣传,设咨询点150个,黑板、墙报150期,街天宣传102天次,召开群众会850余场次,群众受训39465多人(次),咨询1500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5.09万份。曲靖市召开全市科教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宣传20余场,500余人次,张贴宣传标语31条。德宏州采取农业专家咨询,真假农资产品实物对比展示的方式,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其下属各县市农业局对农资销售企业进行了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处理。共出动执法人员和科技人员66人,车辆20辆,参与宣传企业11家,悬挂公益广告布标8幅,展出展版48块,发放宣传资料8140份,受教育群众3000多人,展示放心农资77类,新型农机具3台,无偿向贫困户赠送了价值4400元的种子,农药,肥料。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种子经营企业和商户的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有待提高。有的种子企业没有严格按照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发现了对侵权品种的侵权线索;有的种子企业不能备案的品种仍然委托经销商进行销售,存在种子流失,难以追查现象。二是种子市场存在多、乱、杂情况,乱委托现象比较普遍,委托范围广,再委托现象比较严重,一证多点、超区域、超范围经营销售,出问题难于跟踪调查和追究。代销品种多,进货渠道混乱。各县备案品种过多,个别县仅杂交水稻备案品种就高达74个。三是经营商(户)在销售过程中种子经营档案不规范、台帐不健全,对种子信息统计工作不重视,没有把销售数量和品种如数上报,上报数据存在隐瞒和不真实的现象。四是县级农业部门缺乏技术检测设备,不能进行事前监测,事后也较被动。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一)进一步梳理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研讨会精神,把执法关口前移,一方面从源头上加强农业植物品种权的监管,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尊重农业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加强检查,了解动向,掌握线索,严防严查“套牌”侵权和假冒行为。加强农业部门与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保护知识产权。

  (二)强化源头治理。继续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逐一清理。强化对生产许可证发放后的监督,开展制种基地摸底排查工作,依法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授权品种的行为。

  (三)培育诚信守法的企业。组织动员省、市(州)、县三级农业部门,巩固春季农资打假、“3.15”、“4.26”活动的成果,积极培育诚信守法的企业,发挥他们在农业知识产权中的带头作用。

  (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推动放心农资下乡。结合生产检查在全省范围内对保护品种进行检查;加大对对育种单位科技人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执法人员、广大农民的培训,促进育种工作者熟悉农业植物新品种申报的程序,掌握申报前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内容;让农业部门的管理和执法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和执法水平。不间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让广大农民群众提高对品种权的认识,以及增强识假辨假能力,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