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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厅关于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日期: 2011-07-08 18:15 作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字体: 打印本页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我厅由科技教育处牵头,会同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等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1次专项行动科技执法大检查,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执法活动。执法工作中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不断提高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实效性,努力从源头上切断侵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6月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农业植物品种权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尚未发生侵权事件。

  (二)积极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和培训

  我厅根据专项行动工作需要,通过广播、报刊、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品种权保护知识,不断提高育种、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同仁的知识产权意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是于今年5月,举办了1期全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科技执法培训班。各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自治区农业科研单位、育种企业180多人参加了培训。二是于6月举办了1期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科技执法培训讲座。各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自治区农业科研单位、育种企业260多人聆听了讲座。三是积极参加了“自治区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制作了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的版面,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培训,使全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自治区农业科研、育种企业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三)积极建立健全全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体系

  我厅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要求各地落实机构、落实人员,研究探索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的长效机制。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程序、探索执法模式、改善执法条件,及时公正地处理品种权纠纷,着力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查处效率,营造公平有序的种子市场环境,为充分发挥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制度功效,促进新疆农业育种创新和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提供有力保障。全区各地农业部门已基本落实机构和人员。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认识仍显不足。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意识比较淡薄,缺乏必要的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部分科研单位对品种权保护的信心不足。二是申请数量较低。截至目前,我区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数量很少,这和我区实际培育出的新品种数量不相称。三是监督力度不足。植物新品种依法维护和执法监管力度较弱,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推进这项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投入明显不足。目前内地许多省都有专门的工作经费,而我区还未列入财政专项,没有专门经费,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