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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厅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日期: 2011-07-08 18:01 作者: 山西省农业厅 来源:山西省农业厅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的通知》、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2010年11月5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厅高度重视这次行动,制定了《山西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和《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实施阶段工作方案》,确定以玉米为重点集中整治种子市场,严厉打击侵犯他人品种权以及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根据《通知》要求,省农业厅制定了《2011年山西省种子打假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加强领导,把种子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作为履行法定职责和完成“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专门的组织工作领导组,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保证各项执法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自2010年12月20日以来,我厅多次召开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领导组会议。厅领导对专项行动作了具体安排,要求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针对玉米、小麦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套牌”生产、无证销售授权品种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各部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限定时间,保证完成。种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做好种子市场大检查工作;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和名优产品开发系统要做好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工作;要求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要求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要对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保护品种权人利益。

  二、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全面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我们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中采取了“种子企业重新登记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企业准予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全省各县种子管理站初查、市级种子管理站复查、省农业厅督察组验收。对不具备种子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并现场告知撤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对只存在个别条件不完善的,当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种子执法人员13000人次,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134家,查处种子案件217起,涉案金额1080万元,责令整改198起,整治重点区域8个,执法宣传材料发放53000份,媒体宣传120人次,培训人员37场次,参加培训6350人次。

在种子质量管理工作中,省种子总站市场抽检45个销售点,涉及57个生产商,抽检样品79个,涉及作物18种,其中玉米39个品种,其他非主要农作物品种40个。各市种子管理站共抽查了248家种子企业,共取得样品407个,涉及22种作物,226个品种。其中,玉米品种样品324个,涉及玉米品种65个,棉花、瓜菜等其他作物样品83个。抽检结果:春季共抽检79个样品,其中39个玉米样品的常规检验项目均合格,4个样品真实性不合格,2个涉嫌转基因种子。40个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中,经过室内常规检验,9个不合格,其中2个样品3项不合格,2个样品水分和发芽不合格,3个净度和水分不合格,1个净度不合格,1个发芽率不合格。春季抽检样品真实性合格率94.9%。秋季抽检22个销售点,抽取样品51个,涉及23个小麦品种,5个蔬菜品种。室内检验结果为:4个样品芽率不合格,样品合格率92.2%。

  (二)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重点实行“八查”:一查种子市场主体资质,二查企业行为规范,三查企业诚信,四查品种合法,五查包装标签,六查种子质量,七查生产经营档案,八查种子案件。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对205家及部分省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10个大型种子交易市场以及部分种子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共出动出动执法车辆3719车次,抽检种子企业439家,检查种子市场10个,抽检样品802个,处理种子案件254个,查获假劣种子10.8万公斤。

  (三)开展部省协作,查处假冒伪劣种子案件。由于农作物种子管理情况复杂,查处案件难度大,我们及时将打击假冒伪劣种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向农业部汇报,开展部省协作,使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目前,省农业厅种子管理站共受理种子案件13起,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有两起,一是由运城麦成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销售的“科农199”小麦假劣种子案件,种源为河南大河种业有限公司,造成了我省新绛、稷山等县农民1200多亩小麦严重减产。二是文水县假劣“先玉335”玉米种子案件,由于案情重大,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其他案件正在按照《种子法》进行处理,大多已处理完毕。

  (四)落实工作措施,保证农业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工作顺利开展。在清理不合格种子企业和种子市场大检查中,我们严格按照省政府和农业部的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加大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建立工作阶段报告制度。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规定县级农业局每周向市级农业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级农业局每周各省农业厅报送一次全市的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地的做法、经验以及沟通信息,为全省种子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支持。截止目前,省农业厅种子管理站共印发工作简报15期。

  二是建立督察督办制度。为了把种子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执法效果,省农业厅建立了督查指导制度。要求各市督导组对本辖区的工作负责,省督导组对全省的不合格种子企业的清理整顿和种子市场大检查进行不定期的现场指导和督察。全省共派出督察组32人次,检查指导了11个市53个县的种子执法工作,并对各市县的执法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清理。如对原平永茂种业和太原申农种业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撤销,就是在督察组的直接督导下完成的。

  三是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忻州市忻府区对全区300多个种子经销户进行了《种子法》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建立了种子经营档案,对种子执法工作建立了执法责任制,聘用15名由乡镇农技员担任的种子管理员共同包乡镇、包村、包种子经营户,强化了基层种子市场监管。临汾市在种子市场检查中采取“正着打与倒着查”、“源头治理、市县联动”等方式。“正者打”就是从源头查起,对所有种子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倒着查”就是进村入户,从农民群众购买的种子入手,检查这些种子的来源是否合法,质量是否合格,包装标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旦发现问题,就追溯源头,依法予以打击。“源头治理、市县联动”就是要求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查办的案件必须向上追溯源头,源头在本辖区内自己处理,源头超出辖区范围的要向市级种子站报告,重大案件报请省农业厅。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3月16日,在祁县组织举办了“山西省送科技与放心农资下乡暨晋中市春耕生产科技服务行动”,开展了以“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为中心的宣传活动。这次活动的主题是:按照“技术方案细化到县、技术明白纸细化到乡、科技专家包县、技术人员进村入户”以及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严格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组织农业科技和执法人员,扎实开展全年全程科技服务和农业执法工作,支持全省“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副省长刘维佳出席启动仪式,并为包县专家授旗,省农业厅厅长孙连珠作了重要讲话。农业专业技术专家在展会现场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农资、农业科技知识有奖竞答,设立农资投诉举报点现场办公,主动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依法受理农民的投诉举报。同时,我们还组织20余家农资经销单位参会,现场展销农资品种100余个,现场销售各类农资5000余公斤。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500余幅,制作各类宣传展览版面40多块,发送农业科技资料1万余份,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读本6000余份,接受农民咨询3万人次。为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科技执法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对不合格种子企业的后续清理工作,特别是对不合格种子企业的市场遗留问题的处理,切实强化种子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和规范,确保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认真做好责令整改企业的检查验收工作,对达到验收标准的企业要在网上公布,对在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撤销。认真严肃地做好种子市场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特别是对于发现的品种真实性问题,种子质量问题和涉嫌转基因问题的处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些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建立玉米DNA鉴定测试中心,加强工作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专项行动长久、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确保我省种业健康发展。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