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一、全省农业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国务院及农业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全省农业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去年以来,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农业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业领域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1949人次,检查企业(单位)23774家,整顿市场5154次。查处案件1820起,其中植物新品种保护案件55起,地理标识案件16起,假劣农资案件1774起。捣毁制假窝点32个,罚没物品货值金额590.59万元,其中缴获涉案种子50614公斤,农药99.98吨,化肥2341.2吨。挽回经济损失达3847.4万元,有力维护了全省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
我省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围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地理标志使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三项工作重点,突出抓好了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重点季节的集中整治工作,为推进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积累的工作经验。采取的工作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集中整治”的原则,建立了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厅里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技、质检、绿色食品、种子、土肥、药检以及办公室、财务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市农业部门成立了由市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了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的领导机制,稳步推进专项行动的有效进行。同时,注重强化监督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先后两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进行督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市场检查。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按照“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正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产品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检查,逐个逐项进行建档立案,确保不留死角。同时,进一步摸清了本区域农资市场的分布状况,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奠定了信息基础。
春节过后,正处于抗旱和春季备播期,农资购销进入旺季,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以省政府名义及时召开了全省电视会议,对农业领域侵权和制售假劣农资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将春季农资打假和专项行动紧密集合,有力查处和制止了农资造假及侵权行为的发生。种子市场监管方面,采取县(市、区)先行自查、各市互查,省监督抽查的方式,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活动。省厅共抽查14个市,26个县(市、区),116家经营单位,2个种子专业市场。农药市场监管方面,对涉嫌农药制假售假线索进行跟踪排查,并及时与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沟通配合,不断加大对农药制假行为的查处。化肥市场监管方面,主要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标识混乱,以及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三)拓宽案件发现渠道,狠抓大案要案。我省高度重视案件线索的排查和梳理工作,各地建立和完善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有奖举报制度,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第一时间安排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查处,并及时与举报人沟通,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经群众举报,迅速查处了山东鑫农农药有限公司造假、冒证生产农药案等多个规模较大的侵权造假案件。对造成重大损失、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广泛的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绝不能姑息迁就。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坚决查处,防止反弹。
同时,建立和完善案件协查机制,切实加强地区间和部门间案件通报和移送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切实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合协作,积极做好案件的协办工作,坚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现象。专项行动以来,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起,抓捕犯罪嫌疑人2人。在严厉打击处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农资案件的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了一批重大假劣农资案件和侵权案件,对不法分子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学法懂法、利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资产品使用相结合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大力普及了农资识假辨假等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面向种子研发、生产、经营等单位,印发《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致全省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户)的一封信》等宣传培训资料,增强维权打假和遵纪守法意识。同时,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并在山东农业信息网建立“侵权违法整治专栏”,宣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的意义及取得的成果,营造农业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探索实践,构建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各地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大力推进和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执法体系进一步理顺,执法能力逐步加强,为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执法职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大力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其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并积极争取改善执法条件装备,以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截止目前,全省已有济南、青岛、东营等7个市经编委批准成立了专门的市级农业执法机构,118个县(市、区)成立了专门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省91%的县(市、区)都建立了农业执法机构。
另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领域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农资质量管理制度、进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度、农资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等,用制度来约束农资营销行为。积极创新农资营销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营销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开展连锁配送,构建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优质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三、存在问题和几点建议
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的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监管工作不够得力、措施不够到位、手段不够健全等问题,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还时有发生,农资打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针对这些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力度。增加人力投入及经费支持,切实保障执法工作必要的经费支持和装备需求。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力度。当前,我国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薄弱,给违法侵权行为的查处带来一定阻力。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生产经营企业自觉守法、人民群众主动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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