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牧厅关于开展“双打”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2010年10月以来,宁夏农牧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10]50号)和农业部《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方案》(农办科[2010]86号)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全区全面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农业部科教司“关于做好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总结工作的通知”(农科<执法>函[2011]第217号)要求,现将我区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制订行动方案。根据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10]50号)和
农业部《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方案》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农牧厅制订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确定了“专项行动”目标和工作重点,成立了由主管副厅长任组长,科教处、种植业处、法规处、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种子管理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夏农牧厅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科教处,具体负责实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
二、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清理核查了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在对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及生产经营条件进行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吊销了2010年度连续两次种子质量抽查不合格的宁夏王太科技种业有限公司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收回了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永宁县种子公司种子经营许可证;撤回了不再开展种子经营活动的原州区种子公司种子经营许可证,切实加大了不合格企业的淘汰力度,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种子企业,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由自治区农牧厅科教处牵头,组织法规处、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区种子管理站,联合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以玉米、水稻为重点,在2011年1月-4月,对全区规模以上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品种真实性抽查检测鉴定,对疑似侵权企业的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监督抽查。突出“三个重点”(重点作物、重点品种、重点市场),开展“十项检查”(种子经营证照、品种审定、种子质量、品种授权、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代销手续、超范围生产、转基因品种),共组织市场检查564次,出动执法车辆746车次,出动执法人员近3143人次,检查种子经营点1894个,检查种子档案1296份,检查种子标签893个,抽查种子企业31家,抽检样品93份,代表种子量177.836万kg。除对杂交玉米种子样品纯度进行田间同季种植鉴定外,对抽检样品的净度、发芽率和水分等质量指标进行了检测,经检测,未发现侵犯品种权案件,企业合格率93.5%,样品合格率97.8%。处理违法违规行为58人次,查处种子案件44起,查获假劣2142.5公斤,未审先推1304公斤,处理种子质量纠纷投诉73件,开展田间现场鉴定24起,收缴罚款3.4305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3.17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四、强化舆论宣传。认真开展种子执法活动,按照农业部《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总体部署,举办了2011年宁夏种子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介上及时上传活动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外,利用3.15活动,培训种子经销人员12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广泛宣讲种子法律法规,普及科学购种知识,切实提高了企业和农民的诚信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种子执法年活动的有效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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