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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81期:农药检定所着力完善农药审批登记服务

日期: 2014-10-10 17:34 作者: 来源:农业部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在今年以来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农药检定所积极探索农药登记集中评审新流程,推进部省联动评审工作新机制,落实规范农药续展登记评审新做法,促进农药登记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简便、高效,更接地气。

  重塑工作流程,实施农药登记资料集中评审。从资料评审内部流程改造入手,实行农药登记申请资料统一接收、集中评审、封闭运行,减少近10个流转环节,大大压缩资料流转时间,提高了评审效率。改两条资料流转路线为一条,重新整合资料接收、分类、传递、评审、公示、报批和发证等环节,调整时间分配,提高了运转效率。

  主动简政放权,深化农药登记评审部省联动。根据农业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总结2012年以来部省联动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在加强评审规范性上下功夫,推进部省联动形式上、技术上全方位一体化。一是通过技术交流促进省所提高技术评审水平,先后派出1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试点省市农药检定机构进行登记评审,邀请北京、天津等农药检定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评审。二是通过建立联系人制度加强部省即时交流,药政处建立了综合评审人员与相应省所的联系人制度,确保评审技术、登记政策部、省协调一致。三是通过研究制定部省联动技术规范统一评审程序和要求,提高联动评审的规范性,目前正在加紧研究制定过程中。

  强化过程监督,规范省所农药登记续展评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续展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农药检定机构在续展登记初审中,严格审批时限规定、认真审核切实把关、强化管理完善服务。上半年,选取部分省市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各省农药登记续展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农药检定所在汇总分析有关问题的基础上,以续展登记督导检查为抓手,深入河北、天津、黑龙江、云南等省市,听取续展登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抽取检查存档文件。随着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各有关省药检机构的农药续展登记评审工作程序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人员配置实现专人专职。近期还将举办农药续展登记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统一技术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