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2年12月28日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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