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重点
四川省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重点
10月17日,四川省农业厅在成都组织召开了“四川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讨会”。省农科院、四川农大、成都农职院、厅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相关市县农业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围绕“加快推进四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题,参会代表分别结合本区域、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认定办法、政策支撑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通过研讨,认为推进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加强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当前,我省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关键时期,需要一批较高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业从业者,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省大批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老龄化且整体素质下降,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着农业兼业化的问题。因此,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职业农民发展,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快速形成,有利于吸引和留下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农业后继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实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二、理清思路,开展试点
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各地要结合实际,依托国家和省级涉农项目,选择1-2个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要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立足点,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法和路径,激励和吸引一批有志于在农村创业兴业的劳动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力争通过三年试点,形成与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全面推动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三、明确重点,大胆探索
试点工作应围绕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科学素养、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促进农村人力资源结构优化和合理配置,着力构建服务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管理体制。一是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对职业农民素质要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设置合理培训课程,探索适宜新型职业农民需求的教育新模式;采取产学交替等多种教育培训形式,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职业农民开展一对一教学指导和跟踪服务。加强培训条件建设,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基地,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投入保障机制。二是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根据不同产业,提出包括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管理办法,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市场。三是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具体包括产业扶持政策、科技扶持政策、农业保险政策、金融扶持政策等。如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如何与新型职业农民挂钩;在无公害基地认定、农产品认证、品牌打造等方面,以及新型职业农民领办、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财政资金如何给予具体支持;职业农民领办、新办的农业生产基地,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机耕道、提灌建设等的优惠政策;农业保险和金融扶持政策等如何在新型职业农民身上体现。
四、强化领导,认真落实
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县由各市、州自行选择,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试点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内容,积极实践、大胆创新,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省农业厅将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扶持政策。各市、州和试点县也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政策、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扶持,并制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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