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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加大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

日期: 2012-11-02 15:43 作者: 来源:安徽省农业厅科技处 【字体: 打印本页

安徽合肥市加大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

  近日,合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条件建设的力度,明确从2012年起,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56个乡镇站(区域站)建设任务,其中:新建乡镇站25个、区域站4个,改扩建乡镇站19个、区域站8个。其主要内容是:

  一是明确设施条件建设标准。每个乡镇站(区域站)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具备基本办公、服务用房和办公设备,配备基本仪器和检测设备,以及必要的交通工具。新建乡镇站,按照60万元标准投入;改扩建乡镇站,按照40万元标准投入;新建区域站按120万元标准投入,改扩建区域站按80万元标准投入;乡镇站、区域站站房面积要要分别达100平方米、200平方米以上。乡镇站(区域站)场所建设用地由各县(市)政府实行划拨方式解决。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乡镇站(区域站)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投入标准进行建设,其所需资金除国家项目投入外,市级财政投入1010万元,对新建、改扩建的乡镇站每个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新建、改扩建的区域站每个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补助;剩余资金由县(市)财政全额承担。

  三是严格设施条件建设管理。设施条件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履行立项报批、规划设计、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督查验收等程序。对乡镇站(区域站)所有财产由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产权手续,严格产权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侵占、平调、拍卖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