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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开辟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日期: 2008-01-31 00:00 作者: 王俊祥 来源:河南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从1月24日上午8时到3月2日晚24时,对运输蔬菜、水果、活畜活禽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一律免收公路通行费。昨天,记者了解到,市政府最近相关通知称,在此期间,交通和公安部门对这类车辆要优先放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

  针对强降雪天气给鲜活农产品运输工作造成的影响,为保障春节市场供应,我市及时采取了临时性应对措施。除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优先放行外,还要求所有加油站优先保证供应这类车辆的油料供应,不限量,更不得加价。在流通环节,对进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和工商管理费等各类费用,一律减半征收。

  28日下午,一辆装载少量蔬菜、瓜果的农用车辆途经赵月楼收费站时,被收费人员拦住。司机拿出一张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行证”说:“车上是鲜活农产品,赶快放行!”然而经查证,这位驾驶员亮出的“绿色通行证”却是伪造的,并借用其他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货单以逃避处罚。一名值班人员忧心地对记者说,“绿色通道”本来是为了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才开通的,没想到竟有人通过伪造“绿色通道”通行证来获取利益。

  如何区分哪些是享受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车辆?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明确地说,国家部委从没有印发过“绿色通行证”,现在路上看到的“绿色通行证”都是假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享受“绿色通道”的政策,主要是靠收费站的收费人员对装载的货物或货单进行查验,经确认属鲜活农产品的,才可以享受此项政策。所以,司机在过收费站的时候一定要积极配合收费站工作人员的核查工作。

  该负责人还说,享受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车辆,必须是鲜活农产品整车装载,装载率要达到80%以上,并不能超限超载。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享受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优惠政策。